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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设新机构治理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3:17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北京正在组建专门治理商业贿赂的机构,并将在土地征占、工程建设、医药卫生、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展自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立即依法进行查处。

  昨天,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北京市正在组建治理商业贿赂的机构,按照初步计划,将由一位副市长任组长来牵头挂帅治理商业贿赂,其他部门来参与这项工作。这些参与部门涉及工商、税务、检察院、法院、医疗卫生、商
务、政府采购、建委、财政等。“这个机构成立以后,将立即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北京的特点研究工作方案。”强卫介绍,工作方案一旦形成,就要全面部署反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掌握北京在商业贿赂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一些突出的情况,摸清底数,在商业活动中确实存在违法交易、破坏经济秩序的,要立即纠正。一旦发现涉及到违法犯罪、涉及到腐败的,要立即依法进行查处。

  强卫说,从全国来看,商业贿赂的特点是土地征占、工程建设、医药卫生、政府采购等,比如说收红包之类的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北京也都存在,因此下一步就是要通过摸底调查、自查自纠,来看看北京这些问题的症结、表现、原因,然后通过制度建设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在治理过程中,将重点查处政府机关

公务员在其中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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