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长称修改娱乐场所条例时会考虑代表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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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8:13 华商网-华商报 | |||||||||
新出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营业娱乐场所凌晨两点关门。有代表建议,这与南方一些城市的夜生活文化有冲突,希望把时间延后或改为“两点起,停止接待新客人”。对此,3月8日下午,文化部部长孙家正称,代表们的反映有道理,在以后修改《条例》时,会综合考虑代表们的意见。 孙家正部长表示,代表们提出的问题都正在研究,“这些意见不能说没有道理。”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也表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在凌晨两点的时限到达时,可以依法清场。 代表建议 改为“两点起,停止接待新客人” 针对娱乐场所“两点熄灯令”引发的争论,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日前提出建议,修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款,由“两点关门歇业”改为“两点起,停止接待新客人”。 洪可柱表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安检、防暴预案”等规定,能有效保障客人和娱乐场所的安全。但是,由于娱乐场所经营者不能采取拉闸断电等“强制手段”,这些手段会引发其他治安问题,所以经营者只能在接近两点时,提醒客人离开。“提醒”力度肯定弱于“清场”,如果客人拒绝离开,经营者只能劝说、等待。“这样,两点关门歇业就没有可操作性”。 洪可柱建议,将“两点关门歇业”条款,改为“两点起,停止接待新客人”。“这样,即使客人拒绝离开,娱乐场所经营者也没犯法。维护了法规的严肃性。” 资料链接 告别近30年“彻夜笙歌” 音乐茶座1979年广州一家音乐茶座营业,这是内地第一家,被视为中国娱乐市场重新兴起的标志。 卡拉OK在1988年底传入的卡拉OK,成为中国娱乐业最有群众基础的一项产业,量贩式的KTV10年后才在各大城市出现。 《条例》1999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自199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条例》在1999年《条例》基础上修改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于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1月29日公布,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贯彻《条例》通知3月8日,文化部下发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通知明确,宾馆、饭店、酒吧兼营歌舞厅、卡拉OK厅的,其兼营部分适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凌晨两点后须停止营业。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