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将医疗广告归口管理严格审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5: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邬焕庆、王玲)“现在公共媒介上铺天盖地的药品广告、医院广告已经成为社会公害。由于缺乏监管,这些医疗广告撑鼓了药厂、医院、媒介的腰包,唯独害苦了百姓。必须想办法治一治这个公害。”全国政协委员、包头市第七医院主任医师康交阳和记者谈到上海长江医院“孕妇不孕”事件时痛心疾首。 “现在许多任意夸大疗效的医疗广告让我们这些搞医的人看了都心惊肉跳!”康交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社长黄泰康指出:“现在国内许多药厂、医院几乎是一夜暴富,靠的就是广告。广告天花乱坠,骗了很多人,这不是正常状况,必须花大力气整治。” 康交阳和黄泰康都强调,药品不同于一般产品,它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是药三分毒”,广告不能只讲好的一面,否则就是广告误导。 “药品是特殊的消费、特殊的商品,专业性很强,一般群众缺乏自我选择能力。而医药广告只讲优点,不讲缺点,只讲疗效甚至夸大疗效,不讲副作用、副反应,更不讲危险性、危害性。这种不良误导,最后吃亏的是老百姓。” 康交阳说,“我主张医疗广告要像香烟广告一样禁止播放,以免造成误导。”。 “打击非法医疗广告,限制医疗广告还是要靠政府来治理。”康交阳建议,卫生部门、权威宣传部门应该专门开辟一些发布医疗信息的传播窗口,由权威部门审核,介绍具体的医疗信息、注意事项,请专家讲述医疗知识,给老百姓以正确的信息。 黄泰康提出,医疗广告不能再“放羊”了。有关政府部门应采取措施禁止在非医专业的公共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广告,对医疗广告实行归口管理,在广告法中加入限制和禁止医疗广告的内容以便有法可依。“这是事关老百姓生命健康的大事,不能再让上海长江医院的悲剧发生了!”(完)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