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称中国还不能废除死刑 应慎用确保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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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1:51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再次强调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工作报告中也强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昨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代表委员们听取和审议最高法、最高检的工作报告。 贾春旺在报告中指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的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应慎重逮捕和起诉,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去年全年共对29334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措施的,决定不批准逮捕;对14939名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决定不予起诉。 肖扬在报告中两次提到“宽严相济”。在报告开头,他介绍一年来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时,要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当判处死刑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或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依法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第二处是在介绍2006年工作安排时,强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罚。”去年,我国陆续曝光了佘祥林、聂数斌等系列冤假错案。肖扬说,今年,最高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制定和完善刑事证据规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 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表示,“宽严相济”是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宽不是要法外施恩,严也不是无限加重,而是要严格依照刑法、刑诉法以及相关的刑事法律,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惩罚犯罪,该严当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只有这样才能够符合“稳、准、狠”的原则要求,真正做到“判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中国还不能废除死刑” 肖扬强调要慎用死刑确保人权 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来到山西代表团,参加对“两高”报告的审议。小组讨论结束后,肖扬院长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新京报:肖院长,您在今天的报告中提到要完善死刑核准程序,请问何时能收回死刑核准权? 肖扬:很快的,我们正在做各项准备。 新京报:最高法院专门增设了三个刑事庭专司死刑复核,一共配备了多少名法官?何时能到位? 肖扬:几百名法官,陆续都能到位。 新京报: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江必新代表在本次人代会上提交修改刑法的议案,提出对贪污罪、受贿罪等经济类犯罪逐步取消死刑,您怎么看? 肖扬:目前还不符合国情,不可能废除死刑。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相关条款规定要废除死刑。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保留死刑,但是我们要慎用死刑,确保人权。 新京报:有代表提出,希望最高法院能设立死刑豁免权,在特定情况下给死刑罪犯一个豁免,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肖扬:这是立法部门的事情,我不好多说。 新京报:前段时间发生在重庆“城乡居民同命不同价”案例反映出现在城乡居民赔偿标准不一致的现实,对此准备出台司法解释来解决吗? 肖扬:我们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新京报:原本列入本次人大会议要审议的物权法因故被延迟,您怎么看待? 肖扬:这是立法部门的事情,物权法是一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多听听群众的意见,没有什么不好的。 新京报:这次两会上很多代表提出了刑讯逼供获取的非法证据问题,对非法证据如何处理?高法是什么态度? 肖扬:绝对不能用。非法证据必须要排除。没有排除过的非法证据我们的法院是不能使用的。 新京报:据了解,最高法曾专门召开刑事重大冤假错案件剖析座谈会,请问该如何防范冤假错案? 肖扬:我们现在采取的很多措施都是为了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比方说,死刑案件二审必须开庭,把死刑二审开庭和死刑核准程序分开,这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新京报:最近两年以来,全国发生了很多矿难事故,听说高法正在制定矿难安全的司法解释,多久能出台? 肖扬:相关举措很快就能出台。本报记者廖卫华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