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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首次按新法规处罚买假证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1:5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昨日,我市公安部门根据日前捣毁两处假证窝点(早报前日曾经报道)中取得的证据,抓获了4名在这里购买假证件的违法分子,根据今年3月1日开始实行的《治安处罚法》,公安部门对4人分别处以5天治安拘留。据介绍,这是我市首次参照《治安处罚法》对使用假证者作出拘留处罚。

  据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支队杨科长介绍,3月9日,公安部门和城管部门相互
配合,在西吴家村一举端掉两个制造假证件的窝点。民警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大量刚制好的假证件,制假分子为图方便,将这些购买假证者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都记录在墙上,民警当场将这些证据全部提取。

  经过两天侦查,民警将其中4名证据确凿的使用假证者带回审查。4名嫌疑人对购买使用假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部门依法对其实施治安拘留。嫌疑人交待,为方便找工作,他们分别花120元或150元,购买了假冒的大专毕业文凭。

  “我们现在掌握了上百条线索,需要逐个确认违法嫌疑人。”负责调查此案的刘警官告诉记者。当场抓获的3名制假者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正在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赵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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