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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目前废除死刑不符合国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5:24 中国青年报
肖扬:目前废除死刑不符合国情

  3月11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两人作完报告后笑容满面。本报记者赵青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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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韩俊杰)关于社会关注的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采取的很多措施,比如规定死刑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把二审开庭和死刑核准分别开来,就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今天下午,肖扬参加了全国人大山西代表团的审议。会后,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05年,佘祥林案等重大冤错案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2005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死刑复核程序,落实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并制定死刑复核程序的司法解释。

  肖扬今天还向记者表示,死刑复核程序的司法解释很快就会出来。

  另有记者提出,有代表今年提交议案提出对部分贪污、经济性犯罪应废除死刑。对此,肖扬说,废除死刑目前不符合国情,短期内不可能实现。他说,《刑法》保留了死刑,但是明确要求慎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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