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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呼吁建立长效机制减轻劳模医疗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1: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在全国劳模中,患慢性病的占36.5%,患重病的占4.0%,因公(工)伤残的占3.1%,患各类职业病的占2.7%;但同时,42.0%的劳模医药费不能报销或只能报销一部分。”

  全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董力委员用一组数据表达了他对劳模医疗问题的深切关注。

  董委员说,许多劳模长期从事苦累脏险或有毒有害工作。艰苦的劳动条件和超负荷的劳动强度,使他们身体严重透支,有的积劳成疾。以采掘业的劳模为例,他们患职业病和因公伤残的比例高达19.3%。

  多病的身体需要劳模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而许多劳模的医疗费又不能按时报销。据统计,42.0%的劳模医药费不能报销或只能报销一部分,其中,拖欠一年以上的占27.7%。此外,各地医疗制度改革后,普遍提高了个人自付部分的比例,这对收入低的劳模影响较大。

  “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已成为劳模生活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董委员介绍,一些劳模身患疾病又无钱医治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从2003年以来,国家财政拨专款对因病致困的全国劳模给予帮助,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些解决劳模困难的政策措施,从而使这一状况得到了阶段性的缓解。

  董委员建议,国家应本着劳模是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群体,其待遇应优于一般职工的原则,制定政策,或是对全国劳模的医疗费全额报销;或是为劳模办理补充

医疗保险,建立起解决劳模医疗问题的长效机制,以从根本上解决劳模医疗负担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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