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不符凶嫌另有其人“319案”关键证人亦翻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16 中国台湾网 | |||||||||
中新网3月16日电 在“319枪击案”涉案嫌犯陈义雄的家属大翻供后,陈义雄的姊夫黄维藩也强调,他当初为陈义雄购买的改造手枪,用的全是白色的铅弹,和现场的一铜一铅的子弹完全不符,凶嫌可能另有其人。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立委”李庆华15日上午拿着刚出炉的某周刊报道指出,被检警指为凶嫌的陈义雄的姊夫黄维藩曾八度向检警供述,他交给黄义雄的手枪及20颗子弹
八次供述陈用铅弹李庆华指出,黄维藩的这一点说法,在项目小组的八次笔录中刻意被遗漏,只挑对陈义雄不利的,是否在隐瞒真相而不列入正式的笔录。 据了解,黄维藩向警方表示,陈义雄当初要买枪,是要防身用,黄维藩也曾向邻居说,他帮陈义雄买枪拿到时,有先看了一眼,手枪配的是20发白色的铅弹,和“319”现场发现的“一铅一铜”的两种子弹并不符。 李庆华说,据该报道引用黄维藩的话说,陈义雄在“319”案发前10个月,与地方小混混结怨,于是找黄维藩买枪,黄维藩于是透过中间人向唐守义买枪;由中间人的小弟,在某一厕所里交货,当时黄维藩曾打开包有20颗子弹的卫生纸点阅,发现20颗子弹全部都是铅弹头,没有铜弹头。 李庆华指出,黄维藩坦承,被检警复讯时,以自己年老,为避免记忆有错,还特别询问当时负责交枪的小弟,交枪人也明确证实所交20颗子弹全部都是铅弹头,没有铜弹头;可是检警完全不予理会,只表示要黄维藩人等承认有买枪弹、交枪弹即可。李庆华质疑,检警刻意排除证供,完全先入为主,这已不是家属翻供的问题了;黄维藩证实陈义雄只有铅弹,与检警一口咬定是“一人一枪两弹”、“一铜”完全不符;检警又证实唐守义所贩的枪弹,尚有多把流落在外,没有追回,那检警极可能错找陈义雄顶罪,李庆华要求应追究相关侦办人员的责任。 对于最新的翻供说法,刑事局侦一队队长周幼伟15日指出,当初介绍陈义雄买枪的黄维藩在侦讯中说词反复,一下说没有铜弹头,一下又说自己没看过,警方不排除他是要规避刑责才会闪烁其词,也因说法反复,且完全没有提到只有白色铅弹,也没有提到有几颗子弹。 周幼伟还说,黄维藩在前后八次笔录侦讯中,在第一次、第三次都提及交枪过程。其中第一次笔录说法,黄供称把枪弹包裹放置市议员服务处旁公厕内卫生纸盒上,由陈义雄自行取枪,但这个说法疑点甚多,警方认为是黄“卸责”说法并未采信。周幼伟表示,黄维藩笔录中并没提及“亲眼”看到枪弹,且依当天的天候、灯光,以及黄维藩的年纪,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他是否能明确指出有所谓的“白色弹壳、弹头”,不无疑问。 另外,周幼伟也举另项“旁证”,即制造枪弹的唐守义曾表示,一般买家都会要求制造全黄的铜弹,因为这样看起来比较像制式械弹,白色弹壳、弹头根本没有销路。陈义雄家属日前召开翻案记者会,前“立委”苏盈贵陪同参加,他在记者会上也公布三张关键照片,一张是奇美医院公布陈水扁的伤口照还原;第二张是子弹弹头上面有铜锈的照片经使用的子弹,当时,苏盈贵指出,陈水扁的伤口没有任何火药残余痕迹,弹头处却有明显铜绿生锈的残留物,理论上,弹头要半年后才有铜锈,何以击中扁的弹头马上会有铜锈? 不过,目前各方的“福尔摩斯”太多,各种未经证实的说法充斥,例如日前也有民间真调会指“319”当天,第一时间“接触吉普车且奉命找寻证物”的秘密证人所拍的照片,只找到“一颗变形钢珠”。 “一铜一铅”威力不同 据了解,“319”当天打中陈水扁的是一颗铅弹,而吕秀莲则是被铜弹打中。在硬度上,铜弹比较硬,在不考虑火药量的情形下,造成的伤害会比铅弹大。当天下午,扁吕当街遭到两颗子弹枪击,其中一发铅弹打中陈水扁的鲔鱼肚,另一发铜弹则是正中吕秀莲的膝盖,这一铅一铜,分别打中不同的两人。 相关专题:台湾319枪击案两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