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信用社最大侵占案宣判涉案金额1.4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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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4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乌鲁木齐3月16日电 (记者吕立峰) 轰动新疆的哈密市城郊信用社新西分社致损1.4亿余元特大侵占挪用案件近日开庭宣判。此案是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案件,当地各界人士一大早就赶到法庭旁听判决结果(2006年1月19日本报五版曾作详细报道)。 这起特大金融犯罪案是由哈密地区检察分院于2005年10月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的。
一审法院以被告人尉萍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企业人员受贿罪、企业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风霞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企业人员受贿罪、企业人员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春林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被告人万翠香犯挪用资金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被告人张译潇犯挪用资金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