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岳麓区法院审理抢劫案 出家人当陪审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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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08 潇湘晨报 | |||||||||
昨日上午9时,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该院人民陪审员、麓山寺副寺法通与法官一起审理一起抢劫案。代 健 黄志杰 摄 本报讯 “被告人徐昌,这是你第几次抢劫?”这句话从一个和尚口中出来,着实出乎现场旁听者的意料。昨日上午9时,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审判席上,国徽下,端坐着麓山寺副寺法通。这是他第一次参与庭审。 作为人民陪审员,法通在本案中拥有和法官一样的权力。与他一起成为岳麓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的60人中,还有云麓宫住持马勇奇。岳麓区法院院长冯伟说,这是人民直接当家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的一百余名学生的旁听,让法庭显得有些拥挤。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不过,当法通和尚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坐上审判席时,大家微微吃了一惊。 这是一起抢劫案。检方指控:2005年10月29日,24岁的被告人徐昌伙同江叶青携带假手枪和裁纸刀在潇湘大道伺机抢劫,在天马路口发现了正在谈恋爱的刘某及其女友李某。徐、江两人立即上前用假手枪逼住刘某要其交钱,同时用枪指住李某头部并勒住其脖子。刘某与徐昌扭打在一起,见女友被枪逼住才被迫停手。徐、江在殴打了刘某后,搜查了刘的衣服和携带的皮包,发现没钱才将两人放走。此后,徐昌在准备继续作案时被现场抓获。两名被害人经鉴定为轻微伤。 被告人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庭审程序因此走得很快。不到一小时,就接近了尾声。在审判长让被告人徐昌做最后陈述时,徐昌表示无话可说。 这时,法通开始发言了。他说:“被告人徐昌,刚才听到你的供述,你自己也承认了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同时也说自己一向表现良好。相信本庭会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我对你有两点希望。一是希望你重新做人,靠自己而不要靠别人生活,通过工作过上更好的生活,比如你原来就在酒店上班。再一个就是希望你交朋友要慎重,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再和类似江叶青的人在一起了。好不好?” 法庭在休庭10分钟后,立即作出口头宣判:被告人徐昌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抢劫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000元。 徐昌当庭表示不上诉。宣布闭庭后,法通与其他法官、公诉人一一握手,走出大门,上了一辆绿色三菱吉普车,迅速离去。 法通不到40岁,是麓山寺副寺,现任湖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与法通一起成为人民陪审员的,还有同在岳麓山上的全真龙门派第十八代道士——云麓宫住持马勇奇。马勇奇还身兼省政协常委、长沙市道教协会会长等职务。记者 黄志杰 人民当家做主的体现 岳麓区法院院长冯伟介绍,该院目前已有60名人民陪审员,他们都是自愿报名,经过法院和司法局联合审查后报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其中,除了8名法学教授外,还包括了肿瘤医院、湘雅三医院、平和堂等各行各业的专家。“法通和马勇奇的特殊身份,更能说明他们代表了独特的一部分人,他们成为人民陪审员,是代表宗教界行使国家审判权,是人民直接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方式,更是民主制度的具体体现。” 目前的陪审员体制中,原、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案,除了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外一般都会被批准,然后抽签决定具体是哪个陪审员。冯伟说,法院对陪审员都进行了上岗法律培训。 本报记者 黄志杰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