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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亿万富翁被杀案公开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7:37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赵利燕 通讯员 唐玲) 3月15日上午,震惊包头市的亿万富翁江苏籍企业家周某某被杀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本案起因是围绕神华集团准备用3亿元收购一处煤矿,中税华通公司的所有人林某和金基伟业公司的所有人周某某对煤矿的产权产生纠纷。林某认为周某某破坏了自己的生意,矛盾逐渐加深。林某(另案处理)在2004年授意其司机赵某某找人教训周某某,赵某某将其意
思告诉刘某,刘某于2004年底到2005年初找到湖南同乡曾某某,要求帮忙教训被害人周某某,并将随曾某某一同来包头打工的同乡饶某某、刘某某、张某某、金某某(另案处理)及吉林人丛某组织起来,2005年3月开始跟踪周某,由丛某负责盯周某的车,曾某某负责认人盯人,饶某某、刘某某、张某某、金某某负责砍人,曾某某购买了砍人用的菜刀。2005年4月29日7名被告人跟踪周某某到锡华唐人街酒吧,乘周某某在酒吧门口打电话之机,饶某某冲上前去用菜刀猛砍周某某的左腿,周某某欲倒地时,刘某某、张某某、金某某用菜刀在周某某的背部、腰部猛砍数刀后逃离现场。周某某因大出血而死亡。

  本案由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分局侦查终结,7名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9月19日移送审查起诉。包头市检察院受理后,于2005年10月18日和2005年12月20日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6年2月20日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7名被告人目无国法,精心组织,持刀砍死他人,已经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刑满释放不满5年又犯新罪,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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