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新闻 > 正文

原内蒙古通辽人大副主任贾裕民滥用职权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9:0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集宁3月23日电(记者王冬梅 通讯员乌剑) 今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法院大审判庭座无虚席,庭上受审的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贾裕民和他的三名同案被告人——通辽市奈曼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炳辉、奈曼旗粮食局原局长曹云杰、通辽市通宝土产日杂有限公司原经理丁宝茹。

  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指定乌兰察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
关指控,1999年8月至10月间,时任奈曼旗旗委书记的贾裕民擅自决定重大经济事项,超越职权范围,干预国有粮食企业的自主经营,导致近2万吨玉米被骗,给国家造成1700多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此外,被告人贾裕民从1998年6月至2004年间,利用其担任奈曼旗旗委书记、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0多次计20多万元,个人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280多万元,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应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诉机关对李炳辉、曹云杰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对丁宝茹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