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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各级政府将五项措施扑灭森林火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7:09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杨彩琴)在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中,各级政府要加强防扑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伍。现在还未组建及未按人数要求组建的,要在4月1日前组建起来。这是3月2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的。

  据了解,首先,继续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防火责任制。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牢牢把防火工作抓到手上
。其次,在进入林区的主路口及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过往人员的宣传教育,形成人人懂防火、知防火,参与防火工作的局面。第三,加强队伍建设,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努力消除火险隐患。第四,各级防火办要继续坚持各级政府领导亲自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完善监测预警系统。第五,要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扑火预案,从组织领导、扑火队伍、通讯联络、扑火工具、运输机具、后勤供给等方面提前做好扑火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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