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举报国税局后被2次辞退劳教1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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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2:00 央视《新闻调查》 | |||||||||
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 记者董倩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刘桓 被采访人: 李文娟 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
刘 桓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 何家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演播室: 举报检举违法犯罪行为,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举报之后,如何能够有效地保护举报人,免遭被举报者的打击报复,这就需要一整套的举报人保护制度。今天新闻调查的主人公就是举报人李文娟,她原来是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的一名公务员,在负责税收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她发现鞍山市国税局存在人为地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犹豫了五个月之后,李文娟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从此,她的命运开始遭遇到一系列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过的变化。 记者:如果再让你选择遇到的,你看到的这一切,你是举报还是不举报,你会再怎么选择呢? 李文娟(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我不会举报了,因为举报以后呢,在保护举报人这方面的措施实施和被打击报复认定方面,国家在实际操作当中很难,甚至说状告无门。 记者:就是作为举报人,你是得不到相应的保护,是这个意思吗? 李文娟(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对。 记者:那么在你做出举报这个举动之前这些事情你都不知道吗? 李文娟(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我不知道。 解说:李文娟今年43岁,大学文化程度,1983年进入鞍山市国税局工作。2000年她开始在鞍山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计会科工作,负责税收款项的账目登记。在工作过程中,李文娟认为她发现了税务局内部存在一些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行为。 李文娟(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我看到我们单位人为调节税款,还有违法的退税的事,加上改变预算级次。 记者:如果不举报的话后果会是什么样的? 李文娟(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如果不举报,这种现象可能就永远地掩盖下去了,一个月人为调节税就达到了几千万。 解说:鞍山一直是我国著名的重工业城市,拥有鞍钢集团等一批中央和省直属企业,这些国有大型企业的税款征收专门由鞍山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负责,而李文娟就在这个分局工作,于是她利用工作机会复印了企业增值税申报表等账目证据,带着这些证据,李文娟于2002年6月向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单位举报了鞍山市国税局存在的五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鞍山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在2001年12月为5家企业非法减免增值税9762万元,非法减免所得税19298万元,两项合计29060万元。 二是违规办理企业所得税退税588万元。 三是扩大征收管理范围,代鞍山市政府收取价调基金。 四是更改税收预算级次,将市级改为区级,从区财政取得税款收入5%的提成。 五是设真假两套提成帐,以获取更多的款项。 李文娟(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当时我是想,我给他们提供一些调查的方法。 记者:给谁提供? 李文娟(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给调查人员提供一些调查的方法,让他们按照我提供的调查方法,然后再给他提供一些其它相关情况去调查,我就是想把这种现象揭示出来,挽回国家的损失。 相关专题:央视《新闻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