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益诉讼者:为公众利益挑战权威部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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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17 央视《新闻调查》 | |||||||||
郝劲松 李刚 陈法庆 央视《新闻调查》4月6日播出《以公众的名义》,以下为节目内容。 被采访人: 李 刚
郝劲松 甘 霖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生 陈法庆 沈生山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奉口村村民 演播室: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打官司是件麻烦事。但是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不仅仅为了个人的利益去打官司,而且起诉的往往是权威部门或垄断企业,他们的诉讼目的是要改变是社会的不公正或者侵害公共权益的行为,这类官司被称为公益诉讼。今天的《新闻调查》我们就一起关注这些人、这些事。 解说:这是一个曾经被认为是权威认证的标识,它被使用在一些口腔保健用品的广告宣传及包装上,成为这些产品获得消费者信任的重要因素。 解说:但近来,这个标识的持有者,全国牙病防治组成为舆论质疑的对象。 解说:这场舆论与一个律师密切相关。 记者:那你觉得这件事情现在被媒体和舆论这么关注,你觉得是因为什么? 李刚:我觉得这主要是一个公共事件,它跟每个人的利益都相关,它是个公共利益问题,这是媒体对它产生兴趣和产生影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解说:李刚,一个热衷于公益诉讼的律师,舆论对于牙防组的质疑源于他提起的一场诉讼,2005年9月,他向法院起诉全国牙防组对乐天牌口香糖的认证有欺诈消费者之嫌。 李刚:直接目的是要求认定这个认证是违法的,在包装物上使用这个标志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解说:李刚提出全国牙防组不具备口腔保健产品的认证资格,其认证行为属于违法。 李刚:它是一个帮助行政机关履行某种职责的专家咨询机构,这样一个主体不能够做产品的质量证明活动。 记者:这么多年来全国有无数的人在广告当中看到了牙膏广告当中牙防组的认证,没有人会去更多的去调查跟怀疑。 李刚:我觉得这可能是跟个人的专业背景有关系吧,律师更喜欢刨根问底,要找到一个出处找到一个证明。 解说:李刚对牙防组的关注源于他看到的一篇报道。 李刚:这个报道说常设人员就两个人,当媒体想进一步了解情况的时候,这些机构都采取回避的态度,这个情况确实给我的触动比较大。 记者:你想发现什么呢? 李刚:发现他有没有,是否有这种资格去做这件事情。 记者:那你从哪儿去着手去调查? 李刚:首先从牙防组的身份着手。 记者:调查到哪个段落,哪个部分的时候,你会觉得有一个比较突破性的,让你自己都吃惊的一个进展? 李刚:认监委的认证机构目录中没有发现牙防组这个组织之后,我认为这个基本上能确定它的合法性存在问题了。 解说:按照有关规定,任何认证机构必须经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批准后才有认证资格,经过查询,李刚发现全国牙防组并不再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目录当中。之后,李刚又登陆民政部网站,发现在民政部社会团体的登记查询中也没有牙防组的记录,那么这个全国牙防组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机构,对于来自公众的质疑作何回应呢? 我们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的一幢宿舍楼里找到了全国牙防组的办公室,在和牙防组的同志进行沟通后,我们约请全国牙防组的副组长张博学在第二天接受采访,但之后我们又被告知采访取消。 解说:第二天我们还是来到了牙防组办公室,希望其他牙防组的负责人能够接受我们的访问。但牙防组的办公室没人上班,在隔壁的预防教学办公室,我们见到两位工作人员,并委托他们联系之前曾和我们沟通过的牙防组的另一位副组长卞金有的电话。 工作人员:卞老师让我向你转达他的歉意,他现在不方便,非常不方便出面来接受你的采访。 解说:全国牙防组最终没有接受我们的采访,据这两位工作人员介绍全国牙防组成立于1988年,是在卫生部领导下的一个松散的专家组成机构,没有编制。,他们就都是北大口腔医院的医生,同时,也在牙防组的工作。在牙防组的网站上,我们看到他的组成人员都是来自全国各地口腔医院的医生。在一些报道中,牙房组也曾经多次表示,他们的认证是高水平的。 记者:牙防组还有一个解释,他认为牙防组的这些专家的成员对于企业的这种产品的认证是非常专业的,非常科学的,就算它看上去也许有不合规范的地方,但是这个结论本身是经得住检验的。 李刚:这是两个问题混在了一起,你有没有权力做这个事情跟你做出这个事情是否在科学上站得住脚是两个概念,前面是一个合法问题,后面应该说是一个科学问题,他这一套认证标准在国家没有确认之前,他的严格性、科学性到底如何是一个疑问,对消费者而言,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都受到了损害,你作为一个没有主体的资格,即使你证明了任何东西,你仍然是违法。 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实施于2003年11月1日,据了解,全国牙防组对口腔保健用品的认证活动始于1992年,在牙防组的网站上,共公布了9种认证产品名称。对于牙防组没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质疑,他们也曾经解释牙防组的认证活动都在2003年之前进行的。 记者:牙防组解释是从2003年这个条例颁布之后他们就不再做实际的认证工作了,他们并没有做明确的违法的事件。 李刚:有些事实不能够完全证明牙防组说得是真实的,一个就是2003年11月1号认证认可条例生效之后,一直到现在牙防组的认证标志仍然在市场上广泛流通,如果在当时已经知道自己没有这个资格了,是否制止过这些企业;第二点我们也有材料证明在2004年他还在授予企业使用它的认证。 解说:李刚向我们出示了他拿到的牙防组给乐天公司一份通知,明确允许乐天公司使用认证宣传语,这份通知的发布时间是2004年2月4日。 解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认证机构禁止接受企业的任何赞助、资助”。但李刚在调查中发现,他所起诉的这家口香糖企业,每年给牙防组的资助是10万元,而某外资公司提供给的资助更是高达一千万。但牙防组曾经表示,这些资金成立了牙病防治基金会,只用于牙病工作的防治。 李刚:收取的资金,到了怎么运作、怎么使用的,这一块我们没有证据进行说明,因此也不好做评论,但是有证据能够说明的问题是,企业并不是无缘无故的要给中国的牙齿保健事业做出赞助,并不是纯粹出于公益心的,他是换取牙防组的公信力的。 记者:您这个判断怎么来的? 李刚:这个判断来源于我手上的合同,合同里面约定了,对牙防组开展的全国性口腔保健工作的赞助是以获得认证为原则。 记者:您怎么理解这样一个条款? 李刚:我认为认证和赞助是捆绑的,作为企业来说需要花一部分,用一部分金钱来换取认证的。 记者:您是担心认证变成交易? 李刚:对。 解说:目前李刚起诉牙防组和口香糖企业的官司法院已经受理,并在审理过程中。 记者:很多人在这样权威的力量面前更多的是接受或者是服从,并不会去想他真的有这个资格,为什么你会有这个怀疑? 李刚:我个人是研究公益诉讼的,纠正广泛的不公平或者说一种广泛的侵权或者是促使政府完善的某方面的政策,这恰恰是我们所认为的公益诉讼所要实现的目标。 解说:相对于律师身份来说,李刚更愿意别人称呼他为公益诉讼网的主编,这是一家专门研究公益诉讼的网站。公益诉讼的概念进入我国已有十年的时间,是一种以诉讼目的为基准界定的概念,虽然学界对他的具体定义还有争议,但可以确定的是公益诉讼的目的一定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此目的依法采取的诉讼行为都属公益诉讼的范畴。 3月23日上午十点钟十五分,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诉北京地铁公司地铁内厕所收费不合理的案件,原告郝劲松已经是第七次打公益诉讼的案件,而且他的起诉对象都是铁路、地铁等垄断企业。 记者:很多人把这类官司叫公益诉讼? 郝劲松:我认同,“公”就代表公众,“益”代表利益,也就是说你的诉讼具有普适性,具有可复制性,很多人都会遇到你这样的境遇。 解说:郝劲松原本是一名银行职员,现在是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名法学研究生。 记者:你打这个官司是因为你学了这个法律之后吗? 郝劲松:对。 郝劲松:在1994年工作以后,我看到很多不合理的现象,那会可能觉得比较茫然,不知道怎么来改变,总是觉得好像还差一些东西,比方说差一些工具,我需要把法律作为我的一个工具或者把它比作一把斧头,当我觉得已经磨得差不多了,可以使用的时候,我就要用它来做一些事情来挥舞这把斧头,而且要让所有的人感受到它的光芒。 记者:你说的不合理的现象比方讲? 郝劲松:不合理的很多,比方说火车,态度很差。 解说:郝劲松提起的诉讼,其中五起和铁路有关,分别涉及铁路零售、餐饮不开具发票,收取退票费没有发票等问题。 记者:每天坐火车的人是非常多的。 郝劲松:对。 记者:你所说的所有这些细节大家都经历过,但没有人会特别认真。 郝劲松:他们可能嫌麻烦。 记者:你不嫌麻烦? 郝劲松:我不嫌麻烦,因为他们很多人没有信仰,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活着。 记者:你呢? 郝劲松:我有信仰,我的信仰是法治天下。 解说:2004年,郝劲松乘坐火车时在购买一瓶矿泉水索要发票未果后,第一次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 郝劲松:投诉也好,向人大代表提议案也好,不如我直接地把他拉上被告席。 记者:你是说这些官司是你自己策划出来的吗? 郝劲松:是 可以说是一个精心策划的结果,我们当时对铁路这块经过调查,铁路这块不合理的东西很多,比如说站票卖坐票的钱,还有就是说卧铺,开车一小时以后你要没来我就可以另外再卖掉,还有就是退票费收20%,这些都不合理,但是这些东西如果从我们法律人的角度来看,你要是起诉的话,他都会判你败诉,因为他有他的部门规章,所以我必须找一个可以站得住脚的,能拿得出来打得赢,让他无法反击的一个东西,必须把它打败。 记者:为什么挑发票? 郝劲松:可能很多人会在车上买东西,但是很少有人要到发票的,用北京铁路局一个列车员,当时记者的暗访,问他要发票,他说火车上自古以来就没发票,我觉得他说得很有趣,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东西是不是到现在合理的,我需要一种从我个人来看的一种战役,来解决一些问题,很多老百姓看到诉讼以后他首先会觉得很有趣,会觉得这个人为了一张发票而大动肝火,实际上我们是想通过发票官司引申出它背后的一些东西,公民的权利如何的保障,公民的意识如何来培养。 解说:当年,郝劲松提起这样的诉讼确实是惹人关注的新闻。 郝劲松:好像是在西城法院,然后我去了以后突然发现一大帮记者,然后架着摄像机,起诉的时候我是一个人,等到媒体报道说铁路被郝劲松告上法庭,这个时候我就不是一个人。 记者:你是? 郝劲松:很多人,几乎每一个看到报纸的人,我觉得都会站在我这一边。 记者:你起诉的是一个很大的行业,你当时对这个起诉做出的心理准备是什么? 郝劲松:我觉得从法律主体来讲他和我是平等的,不管他有多大,包括一个国家的部委,当你被我告上法庭的时候,你是被告 我是原告,我把它比作一个战场,直接来交锋。那么你认为你自己对,我认为我对,你可能不希望我把你拉上来,但是我会用我的方式,你必须得陪我做这个游戏,然后由法院来裁决到底谁对谁错。 记者:你要的是什么呢? 郝劲松:我需要的是一个过程,让人民看到说这种抗争的过程行之有效,尽管说我可能不一定一次把你放倒,但是会让你感到痛。 解说:没等法院判决,郝劲松又在四个月内,连续三次铁路部门推上了被告席。 记者:为什么要选择这么高的密度?四个月三次。 郝劲松:我觉得还是一个顽症需要猛药,当时我们策划的时候叫做提出一个新理论,叫“复式诉讼”,指在短时间内对某一种不合理的现象采用这种地毯式轰炸,这种高密度诉讼来解决它。 解说:终于,郝劲松迎来了第一场官司的胜利,他要求铁路部门为他的消费开具发票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记者:拿到这个判决书? 郝劲松:我非常的快乐,一种胜利的喜悦,就像小时候过年一样,看到烟花一颗璀璨的烟花在高潮迭起的瞬间骤然绽放,那种光芒,法律让所有的人都感受到它的力度 而且很温暖。 记者:但很多人觉得就算你赢了,你所做的事情和你关注这个领域只是这个社会当中的一滴水而已。 郝劲松:对,是一滴水,但是有个成语叫水滴石穿。 记者:你在和什么战斗呢? 郝劲松:和一种不公平的一种现象,貌似强大的一种力量来战斗,它长期盘踞在一些位置,会让老百姓觉得它高不可攀。 记者:但很多人会觉得这跟我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呢? 郝劲松:其实每个人的生活状态都不是孤立的,大家只是觉得说西部喝不着水与我何干,农民的土地被侵占与我何干,别人的房子被强行拆迁与我何干,有一天这些事情都会落到他身上。 解说:在打赢了铁路发票官司后,郝劲松又把目标锁定在地铁公司,他以北京地铁公司在站内厕所收费和北京的环线地铁不设厕所侵害纳税人利益为由,两次将北京地铁公司告上法庭。 记者:你终于赢了,为什么你不停下来呢? 郝劲松:我觉得我已经停不下来了,我觉得,我觉得我的勇气还没有用尽。 记者:你的力量从哪儿来? 郝劲松:我的力量从我的信念和信仰中来,法治天下,什么都得按法律来,不管你是什么国家部委,还是几百个亿的铁路企业,在法律面前你比较服从。 解说:3月23日这天,郝劲松诉北京地铁站内厕所收费不合理案件的二审开庭,按照法院的规定,我们没有拍摄庭审现场,庭审进行了一小时后,法庭休庭,诉讼结果也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对最后终审的判决,你有些什么样的预期? 郝劲松:我对终审判决不会抱很大的乐观态度,但是我对地铁厕所终究被取消收费,我是持肯定态度的,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记者:你怎么有这样的把握? 郝劲松:因为地面上很多厕所已经不收费了,所以我认为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记者:假如这场官司你输了呢? 郝劲松:我可能在适当的时候再次对他发起诉讼。 记者:直到什么时候呢? 郝劲松:直到他改为止,因为我认为它是一种霸王条款,我觉得这是一种强迫性的一种消费。 记者:很多人会问你为了五角钱,值得吗? 郝劲松:五角钱也是我的钱,宪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 解说:郝劲松的行为也在影响着许多从事公益诉讼的人,就在开庭这一天,一位社科院的学生专门赶来旁听。 甘霖(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生):最近也打了一个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方面的一个案子,但是我们输了,今天就是来看看,然后跟他交流一下。 记者:你们在打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 甘霖(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生):就是铁路强制收费,就是收2%的保险费,在票价里头。 记者:你提起这样的公益诉讼跟郝劲松有关系吗?你觉得受他影响吗? 甘霖(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生):可能他的行为可能是中国公益诉讼的一个标志性的人物。 郝劲松:从我打官司以后很多人向我咨询,我觉得这种表率行为已经起到了一定的鼓动作用。 记者:但你知道也会有一种评论说郝劲松是想成名,是这样吗? 郝劲松:我觉得在做这个事情的过程中你必须要站出来成为一个榜样,用一句老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你必须使人们看到说他站出来了,他做了,而且做成了,我们是否也可以像他一样。 记者:但你也知道有一种声音说你是在挑起事端。 郝劲松:对,我是在挑起事端,我起诉了 我是原告,这种尖酸刻薄对我来说起不到任何作用,我觉得中国之所以有很多不合理的现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很多人去忍让 沉默 不反抗,另一种就是另外一些人他不做 当别人站出来做的时候,他又风言风语,说些风凉话,甚至去阻碍这个人去做,我现在觉得更多的时候,公民可能需要一种法制的一种意识和民主的一种意识,我理解的公民是,不仅仅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而是可以独立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的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这我才认为他是一个可以说是一个真正的公民。 相关专题:央视《新闻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