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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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14:4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中共上海市委4月9日发出通知说,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论述高屋建瓴、立意深远,科学回答了在一个日
通知要求: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大力营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舆论氛围;三、突出重点、分类施教,努力形成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社会风气;四、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切实推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落到实处 相关专题: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