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此案保密制度明显有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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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3:33 法制周报 | |||||||||
专访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晓军 记者:最近,四川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遇袭受重伤,您怎么看这件事情? 杨晓军:我一直很关注这事。从制度上来说,国家监察部早在1996年就发布了《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明确指出要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
本案的发生至少说明两个问题。第一,保密制度明显有漏洞。龚远明举报上一级领导,至少会把材料交到比被举报者行政级别更高的领导手上,那么这份材料又是怎么泄露出去的?这里面难道没有内部控制制度?第二,我们国家对如何保护举报人也应有具体措施,例如异地调任、跨系统调任等形式都是很有可行性的。 记者:您如何评价龚远明这个人? 杨晓军:我很佩服龚远明。能实名举报说明他很正直,很有责任感,而且可以看出他有足够的证据。从他在举报时写遗书的情况看,他对问题的复杂性已有所估计。希望公安机关在侦破此案时,能将被举报人甚至与其相关的一部分人查出来。只有这样,才能给龚远明和他的亲人,甚至社会各界一个交待。 记者:您如何看待实名举报?应该如何完善举报制度? 杨晓军:前不久,辽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因实名举报遭到打击报复,两度被辞退并被劳动教养一年。这个案例说明实名举报的风险性远比匿名举报要大,所以我们更要加大对实名举报者的保护力度。我们应该考虑对实名举报材料加大保密等级,对实名举报材料的内部控制要比匿名举报材料更加严格。如果这点做得不好,反腐成本会越来越高,实名举报的人就会越来越少。 本报特约记者 朱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