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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黑老大"王永林发迹内幕:精心编织关系网(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04:27 国际在线

  精心编织“关系网”

  随着王永林等人陆续归案,专案组加大了审讯力度,王永林涉黑犯罪组织的内幕被揭开。涉黑组织内部结构紧密、成员固定、等级分明,成员称王永林为“永林哥”,称张大鹏为“大鹏哥”。王飞、张勇、佟长明为王永林出谋划策,张宇、孟德利、李海涛为王永林的保镖。所有成员都要听从上层的命令,且层层传达。

  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王永林直接安排张大鹏、张勇、佟长明、孟德利、李海涛等人,再由上述几人组织、召集其他组织成员,具体实施。除此之外,还规定组织成员不准在外随意惹事,否则轻者遭到训斥,重者会遭到报复。2003年4月,张大鹏出狱后,该组织成员李高战虽经济拮据仍为其赊买一双鞋,以示效忠,后张大鹏因怀疑李拿其手机,当众击打得李高战口鼻流血,以示惩戒。2003年7月,张大鹏认为李亳州、康大鹏等人对其不够尊重,暗中将李亳州等殴打“丰水源浴池”经营者孙某一事打电话向亳州市公安局“打黑队”报案,李亳州、康大鹏被行政拘留。2003年下半年,在王永林及其组织欲与胡永军火拼时,王永林因不满其组织成员佟长明的表现,当众责骂佟长明:“你是我养的一条狗,以后有本事你吃食,没有本事你吃屎”。2004年10月9日,杨大中被枪杀后,该组织成员曾被公安机关纳入侦查视线,专案组即对该组织成员进行传唤,孟德利未经王永林的允许擅自让康佳佳、朱叶飞等到专案组作虚假证词,为此,王永林当众训斥孟德利自作主张。

  王永林一方面利用金钱诱惑其组织成员;另一方面利用其社会关系及金钱贿赂等手段拉拢、腐蚀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为其组织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庇护,由此提高其在组织中的地位,从而达到笼络、控制组织成员的目的。2003年9月,为了将李亳州举荐给王永林,张大鹏在李亳州、康大鹏因“丰水源浴池”一事被拘留期间主动与被害人孙某调解此事,并由王永林出面为二人疏通关系,致使李、康二人未受到应有处罚。事后,张大鹏告知李亳州:该事是由王永林亲自出面疏通关系,以使李亳州死心塌地地效力于王永林。

  2003年12月3日,张大鹏伙同李亳州、石文飞、任杰、苗露等人在谯城区“望汤阁”附近将朱某殴打致重伤,案发后,王永林为使张大鹏等人逃避刑事制裁,主动出资2万元与王飞、张勇、佟长明等共筹集6万元,私下同朱某调解;2003年佟长明结婚时,王永林出资为其购买家具等物。2004年3月份,李亳州被人寻仇砍伤后,王永林安排李亳州在医院治疗并偿付医疗费等所有费用。2004年4月30日,该组织成员康佳佳、冯小伟因流氓行为被治安拘留10日,经王永林多方疏通关系,结果康、冯二人被提前解除行政拘留。2004年7月30日下午,张勇指使李亳州、康佳佳、冯小伟、廉亮亮、曹培培等人在民族浴池持刀将李某砍成轻伤。事后王永林出面通过李宣传与被害人调解。2004年8月,该组织成员张宇因涉嫌敲诈勒索经营亳州———鹿邑客运车主被薛阁派出所抓获,王永林出资2000元安排连东找办案人员疏通关系,意图使张宇逃避打击。此外,王永林平日为其组织成员支付吃、住、玩等各项花销,逢年过节按等级分发现金500元、200元不等的“过节费”,并时常为其组织成员垫付礼金、支付通讯费用。

  为了争夺势力范围,加强犯罪威慑力,该组织成员多次在亳州市谯城区范围内与其他团伙相互持械殴斗,因结怨太多,2004年9月的一天晚上,王永林与李海涛、康佳佳等4人在王永林家门前被数人持刀追砍。为此,王永林召集组织成员商议对策,购置管制刀具放于家中,安排组织成员康佳佳等人时刻跟随其左右,夜间头枕砍刀睡在王的卧室地上保护王。为实施犯罪,王永林包租“太阳岛浴池”、“零点浴池”房间及自家为组织成员提供吃住,购置管制刀具十余把、筹备了五连发猎枪、小口径步枪、仿六四式手枪各一支,其中仿六四式手枪由王永林随身携带。

  “10·09”案件当中出现的一支枪,就是王永林借给李伟的。

  在王永林组织、领导、指挥、策划下,该组织多年来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谯城区城乡大肆进行非法插手民间纠纷、欺行霸市垄断市场、恃强凌弱、随意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谯城区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2003年3月的一日下午,王永林带领王飞、张勇、郑冠军等到“古井大酒店”桑拿部洗浴,在包间内,王永林让修脚工朱某为其修脚,王永林因其脚趾被修出血,掌击朱的面部,并指使王飞、张勇、郑冠军等对朱拳打脚踢,威逼朱跪在王永林面前,王永林掴朱某几个耳光后,逼迫朱某用修脚刀划割自己的大腿,朱某划了一刀后,王永林认为朱某划得不深,仍不愿善罢甘休,朱被迫又在自己腿部深深划了第二刀,王永林才满意。朱某因伤卧床一月有余,花掉医治费1000余元。从此,朱某辞去其在“古井大酒店”桑拿部的工作。

  在以王永林为首的涉黑组织庞大势力的威胁下,受害群众往往忍气吞声,不敢报案。有些群众因感到该组织势力庞大,在遇到民事纠纷通过正常渠道未能及时解决时,甚至求助于该组织出面解决,一些受害群众因惧怕该组织再次加害,被迫向该组织领导者认错求饶,请客送礼。

  2003年12月13日晚,居住在谯城区州后街木器厂的张某某同许某某两家因许某某所饲养的狗咬人之事发生纠纷,受同学张某某之请托,王永林于当晚及次日两次带领张大鹏、佟长明、张勇、王飞、康大鹏等人对许某某进行殴打,许某某无奈通过王永林的妻兄王顺利向王永林求情,最后许某某慑于王永林的淫威,只得被迫答应王永林提出的向其赔礼道歉、永不养狗等条件,并当面向王永林赔礼道歉。

  由于王永林涉黑犯罪组织长期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其编织的“关系网”的非法庇护,其组织成员屡屡未受到应有的打击处理,致使他们更加有恃无恐,为所欲为,其组织的势力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严重扭曲了群众的正常心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想到的不是通过合法途经来维护,而是想方设法通过王永林组织利用其威慑力来解决,长期以来,王永林涉黑犯罪组织对亳州城区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非法控制,在谯城区城乡大肆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谯城区流传着“东关有三霸,永军、宣传和文化,他仨算个啥?不如王永林一句话!”的说法,该组织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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