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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战略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11:25 中央电视台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战略意义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所长 王士录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战略意义,集中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顺应了当今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趋势,为区域内各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找到了一个新的增长点。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全球化加速了世界各国之间的人流、物流、技术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有效地促进了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但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H.米尔特曼所指出的,由于存在着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和资源占有的不平等,全球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经过“区域主义”这个阶段的准备,“区域主义……是通往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一个驿站……可以被视为全球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全球化的一个章节。”(15)这一观点充分说明了区域经济集团化、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完全对立的,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需要区域、次区域合作这个阶段来补充、促进。从这种意义上说,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开展,顺应了当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一体化发展的潮流和大趋势,可为次区域各国找到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2.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有利于整合次区域各国的力量,调动区域内外各方的力量,促进澜沧江-湄公河及其流域地区的有效开发,进而促进区域内各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由于历史等各方面的原因,湄公河流域即中南半岛五国中,虽然自然资源十分丰富,但除泰国外仍然处于富饶的贫困状态,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很落后,经济实力弱小。而另一方面,澜沧江-湄公河及其流域地区的开发又是一项包括航运、水能、旅游、林业、矿业、农业、渔业、人力资源、贸易、投资、环境保护乃至禁毒等广泛领域的系统工程,初步估算,需要2000多亿美元的投资才能见效。每一个主要水电工程的建设都需投入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这对于资金、技术和人才都严重不足的次区域国家来讲,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立实施有效的开发,必须走联合开发的路子;不但要联合区域内各国,而且还必须广泛动员国际力量的参与。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分享国际经济、科技发展的好处,实现本国本区域资源的最佳配置,使自己的资源优势尽快变成经济优势,实现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3.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为传统的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综合开发合作具有悠久的历史。1957年3月,联合国亚洲和远东经济委员会(即现在的亚太经社委员会)举行第13次年会,越(南越政权)、老、柬、泰四国代表发表联合声明,提出联合开发利用湄公河。同年5月,四国代表在曼谷举行会议并宣告成立“下湄公河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和协调委员会”,同时委托联合国亚太经社委员会秘书处帮助起草《下湄公河委员会章程》。同年9月,四国代表再次聚会曼谷,审议并通过了《章程》,“下湄公河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其宗旨是“促进、协调、监督和管理湄公河流域的资源勘察、规划和开发工程”。下湄公河委员会除前述四个成员外,还得到30个合作国、17个国际组织和6个国际金融机构的协助。至80年代末期,湄公河委员会对湄公河下游地区的开发利用进行了大量的勘察、测绘、分析、研究、论证、规划,为后来的大规模综合开发提供了大量可靠的资料和数据,并将其中一些项目付诸实施。据统计,在1957——1988年的31年间,湄公河委员会已从相关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募集到4.2亿美元的建设和开发研究费用。但是,由于这一地区长期的战乱特别是这一开发合作只涉及下游国家,而处于上游的我国没有加入其中等原因,委员会制订的规划绝大多数长期停留在纸面上,湄公河委员会也长期处于瘫痪状态。直至80年代末期随着东南亚特别是中南半岛地区和平的恢复以及相关国家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湄公河委员会才又恢复工作。但是,此时的湄公河委员会已不能适应区域经济集团化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要求。委员会虽已恢复,但工作进展缓慢,最主要的原因是湄公河下游的合作开发如果不将上游即澜沧江的开发纳入其中,如果没有中国的参与,难以有大的作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积极参与的在中、老、缅、泰四国毗邻地区开展的“黄金四角经济合作”、亚洲开发银行主导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东盟倡导的“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等合作机制应运而生,合作成果不断涌现。这些合作机制突破了“下湄公河委员会”的合作框架,合作地域从“下湄公河”扩展到了澜沧江。中国的积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开展,为传统的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注入了新的生命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成为当今世界最具活力的次区域经济合作之一。

  4.有利于促进流域区六国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从而保持本区域的和平与稳定,为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和平、稳定的区域环境。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是一个多样化十分突出、发展极不平衡、区域内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外部大国又常常觊觎的地区。如前所述,该地区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仍十分落后,主要原因之一是历史上长期遭受西方的殖民统治,二战后又由于法国、美国等外部势力的入侵而长期陷入战乱。此外,各国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的边界、领土、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矛盾和争端,也影响了该地区的合作。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化,使区域内各国的利益集中到一起,各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和精神积极进行合作开发。在经济合作中,各方不断加深了解,消除隔阂和猜忌,增进政治互信,形成一个“命运共同体”。区域政治、安全环境的改善,反过来又将大大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各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正是从这一战略高度出发,次区域各国都对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寄予了厚望,从政府和民间等各个层面积极参与,真诚地希望能将这一次区域合作搞实并不断深化。这才有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下的部长级会议、“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框架下的部长级会议等机制。2002年11月初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第六届“10+3”和“10+1”会议期间,成功地举行了首次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领导人会议。会议主要回顾了该合作机制建立1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确认未来10年的合作前景及承诺和加强发展伙伴关系,通过区域一体化,实现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经济增长、公平和繁荣。在会后发表的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联合宣言中,六国领导人承诺把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项目和各国发展计划结合起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能源开发,调动私营部门的参与合作,推动贸易与投资,并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有关各方还承诺努力实现在2015年把该地区的贫困人口减少一半的目标,并呼吁更好地保护环境。会议决定,今后每3年在成员国轮流举行一次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会议。会后,有关国家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中方加入书和《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发表了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领导人会议的举行,标志着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进入了一个新、更高的阶段。

  5.我国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我国的经济安全环境。我国虽然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很低,特别是一些战略性资源的人均占有率均处于世界最低水平之列。据预测,按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我国每年需进口石油近2亿吨,铁矿石3亿吨,粮食5000万吨。资源拥有和消耗的矛盾日益突出,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严重障碍。今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必须立足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争取在更大的范围内获取更多的国际资源。而另一方面,次区域国家则自然资源丰富,是我国近在咫尺的大市场。我国未来所需的大部分战略资源都可以从与这一地区的合作开发中获得。

  6.有利于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边防巩固。云南是多民族的边疆省份,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工农业基础薄弱,而边境一线这种情况就更加突出。另一方面,澜沧江-湄公河流经的缅甸北部、老挝北部和泰国北部地区的情况也与云南南部地区的情况较为相似,发展都比较落后。积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不但可以促进云南边疆地区的开放、开发和发展,早日改变云南边疆地区的落后面貌,而且还能带动缅北、老北、泰北地区的发展,从而最终消除“金三角毒品基地”这一毒瘤,并且遏制走私、贩枪、拐卖人口等跨国犯罪势头。这无疑有利于我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边防巩固。

  7.有利于促进中国—东盟自由区的建立,并为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东亚自由贸易区乃至东亚共同体的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在2002年11月初的东盟与中国“10+1”会议上,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了在未来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达10年的准备。因此,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有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来推进。从现实情况来看,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经过10多年的实践已有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涉及到东盟的一半国家和广泛的合作领域,已成为有效地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切入点和先行实验区(如“早期收获方案”就是首先在次区域内实施)。在新形势下不断深化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对于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还将为未来更大范围的东亚区域合作奠定基础。

  8.有利于我国加强与东盟的友好关系,维护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为我国的“四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周边安全环境。“睦邻友好,稳定周边”,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一直推行外交方针,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将这一方针深化阐述为“以邻为伴、以邻为善”,这也就是温家宝总理在出席2003年10月初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10+3”、“10+1”系列会议期间在各种场合所指出的我国在新形势下的“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对我国来说,本世纪头20年是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我们要顺利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就必须争取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首先是周边安全环境。东盟是一个拥有10个成员国、总面积约达45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达5.2亿的重要组织,对东南亚和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东盟10国中有一半国家集中在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从参与合作的国家来说,东盟10国作为一个整体,都已积极参与到澜沧江-湄公河次流域合作中来,创立了“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机制。也就是税,中国和东盟都是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因此,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不但可以促进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各国的开发和社会经济发展,而且有利于我国加强与东盟的友好关系,维护东南亚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赢得一个有利的周边安全环境。正是从这一战略高度出发,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积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目前已成为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主要倡导者和执行者,并已开始从国家的层面积极推动。在2002年11月初的首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领导人会议上,朱镕基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就进一步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提出了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坚持以项目为主,注重实效;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等三项建议;强调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并表示完全可以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经济合作之路会越走越宽广。为有效推进合作,中方还决定向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柬埔寨、缅甸和老挝提供特别优惠待遇,自2004年1月1日起,以上三国向中国出口的部分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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