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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叫停奥美定注射隆胸始末(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7:17 国际在线

  “生死门”

  国家药监局在正式决定之前,曾在4月18日召开听证会,听取富华公司意见,这被称作是奥美定能否越过的“生死门”。

  4月11日,国家药监局在网站上发出听证会通知,要求参加旁听人员17日之前提出书
面申请。

  21名“奥美定”消费者从全国各地赶至北京。4月18日,他们都被拦在了药监局门前,无一获准进入听证会现场。

  同样被挡在门外的,还有奥美定的发明人、深圳富华医院院长曹孟君和辽宁第一人民医院整形外科教授高景恒。

  对众多媒体的追问,两人均答以“无可奉告”。

  上午9点,国家药监局1304会议室,听证会开始。参加会议的约30人,除国家药监局及富华公司人员外,还有一些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老师、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滕彪是消费者的代理人,通过申请,旁听了听证会的全部过程。

  药监局医疗器械司、政策法规司等部门负责人与会。会议开始,医疗器械司一副司长发言,大意为,药品上市前符合审批标准,不等于上市后不能加以监管,现在发现了更多的使用“奥美定”不良反应事件,国家药监局有权改变此前所作出的审批决定,作出撤销其药品注册证书的决定。

  “药监局1月6日给了我们一个通知,要求整改,现在要取消,几个月之内作出2份不同的行政决定,违背法理。”吉林富华公司的代表反驳。

  据滕彪了解,当天富华公司去了2人,其中一人为副总级别。

  他们反驳的理由是,药监局做出取消决定,依据的是专家意见以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报告,但这些依据不成立。

  按其说法,不良反应不能证明是合法使用“奥美定”产品本身造成的,有些不良反应来自假冒伪劣产品、非法行医和操作不当。

  为论证假冒产品的存在,富华公司当场出示了吉林省药监局收缴的假冒奥美定的报告,以及公司在重庆、广州发现的假冒产品的瓶子。

  滕彪说,富华公司在听证会上的态度非常强硬,表示如果药监局作出禁用的决定,他们将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富华公司代表还指责药监局对奥美定认识不清楚:各种文件表述不一致,有“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可疑不良反应”。

  当天上午11点,听证会结束。

  4月28日下午,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浦志强和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中国卫生法制》副主编卓小勤接到药监局的约请,希望他们次日去药监局,就取缔奥美定一事,听听他们的意见。

  浦志强曾代理过奥美定消费者秦女士名誉权诉讼案,卓小勤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多部行政规章的起草工作,在2000年曾举报吉林富华公司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和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违规审批。

  4月29日下午,卓小勤因故未到,浦志强与药监局人员就禁用奥美定一事进行了会谈。“我的意见是,早解决比迟解决要好。”浦志强说。

  4月30日,国家药监局正式下文取缔奥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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