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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通报山西矿难要求防范类似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21:0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 刘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山西大同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各地督促煤矿企业高度重视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加大水害防治力度。

  记者25日从安监总局了解到,初步分析,这起透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该矿14#-1煤层作业时放炮震动破坏了与附近废弃矿井采空区的隔离带,造成采空区积水涌入,水量约2
0万立方米。

  经现场工作组初步了解,该矿存在四项重大问题:违法超层越界开采;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管理极其混乱,隐患严重;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不报,矿主等逃匿,县公安局接举报后赶赴现场调查时,该矿谎报被困5人,转移被困人员家属,转移账户资金。

  为认真吸取左云

矿难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安监总局通报要求,煤矿企业要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或配备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通报要求,全国煤矿要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力度。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采用综合探测技术,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通报严禁矿井超能力生产,要求加大关闭矿井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同时提出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严把入口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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