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左云矿难19人涉嫌瞒报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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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9:32 新华网 | |||||||||
新华网山西大同5月27日电(记者刘砺平、高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国务院山西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组长李毅中27日说,山西左云“5·18”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后,矿主进行了一系列瞒报活动,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刑事拘留19名责任者,两名关键逃匿人已经被缉拿归案。 李毅中说,初步查明,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煤矿主要管理人员生产副矿长
李毅中强调,要通过细致的调查取证,查清瞒报的每一个细节,进一步核实在瞒报事故中的各种犯罪行为、违法行为,涉及到有关工作人员参与瞒报的,同样要一并查清,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完) 相关专题:山西发生特大矿难瞒报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