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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6月底正式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1:0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赵利燕)昨日,记者从包头市公安局户政支队获悉,包头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将在本月底全面启动。

  公民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先要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户口核对工作,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顺序登记表、人口信息数据“五一致”。常住人口的待定人员、非正常生育子女未落户的,要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人户
分离人员要尽量将户口迁入现住地派出所。其次,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要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现场照两张数码相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并将旧证交回领证派出所。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经过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批准,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应去公安机关及时更正,换领新证;领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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