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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齐二药”一些患者死因还需做进一步论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1:41 中国网

  [东方早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齐二药”的最新进展。据我了解,现在有一个问题好象是被掩盖了,有传言说,中山三院存在超范围、大剂量用药的问题,因为“亮菌甲素”注射液,当时给死亡患者的药不是最终的药,而是辅药,用的药量比当时注明的量大得多。第二是关于禽流感的最新进展。最近我看媒体报道禽流感的消息特别少,不光是人没有,动物的
疫情也相当少,是不是在各方面的努力下,中国禽流感的威胁已经降低?

  [毛群安]:

  关于“齐二药”假药的事件大家都已经了解一些,首先一条,中山三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实验中发现了假药导致病人发生严重的用药反应。这是我们长期以来要求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注意监测药品的不良反应,他们及时发现了,这是值得提倡的。如果没有中山三院及时发现,可能会引起更严重的后果。

  第二,这个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对整个医疗过程进行调查,也协助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对曾经用过这个药品的病人治疗过程进行梳理,进行调查核实。一些患者到底是死于这个药还是死于其他疾病,从科学的角度都需要进一步进行论证。在这个事件发生后,卫生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齐二药”事件的处理过程,及时发布了停止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其他相关产品的通知,防止由于其他医疗机构继续使用这个药品造成患者的损失。

  第三,卫生部再次重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实践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制度,对于用药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齐二药这次是假药,对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不良反应,不是说经过审批的药就一定没有问题。这要求我们的医务人员在日常的医疗实践过程中注意观察。

  借这个机会,提醒公众,用药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用药的反应,也应该及时和医务人员反应也应该及时和医务人员联系。卫生部再次重申,要求各级各类的医疗卫生机构、广大医务人员,临床过程中,注意严格按照临床反应报告制度来执行。

  具体看中山三院这些病人治疗过程中是不是存在着你刚才讲的用药有不妥当的地方,我们也注意到有一些媒体做了一些猜测,我们认为,临床实践过程中,每一例病人应该用什么样的药,用多大的药,这是一个规范,我们专家组也对中山三院用药的过程进行了调查,到现在,没有证据支持你刚才的推断。

  第二个问题,关于防控禽流感的工作。应该说,目前我们加强了监测,近一段时期,没有发现新的人感染禽流感的病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禽流感防范工作可以松懈和麻痹。大家知道,5月下旬,在第59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世界卫生组织倡议,为了防控禽流感,要及时实施国际卫生条例里的部分条款。前不久,世界卫生组织也公布了防控禽流感大流行的最新方案。应该说,禽流感目前还是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更大威胁的疾病。

  目前卫生部门做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我们的科研人员对发现的病例作进一步的研究,截止到目前,分离的

病毒中还没有发现有基因重组的迹象,在临床上也没有发现人传人的证据,要继续加大科学研究,包括对疫苗、药品的研究。

  第二方面,要做好疫情的监测。最近卫生部再次重申,各地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筛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工作,要求不漏掉一例可疑的病例。因为控制疫情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早发现,所以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对可疑的病例进行筛查,发现以后及时报告。

  第三,我们卫生部也积极会同国际组织,在防控禽流感方面加强合作。上个礼拜,我们也参与了APEC防控禽流感的演练,这个演练重在测试,如果发现禽流感人与人的传播,APEC成员在信息共享、技术互相支持以及控制疫情的跨境流行方面,我们准备工作怎么样,做一个实战的演练。我们积极参与这些国际合作的活动,目的就是阻止禽流感的发生。对公众的教育方面,我们还是强调,提醒公众,尽量减少与病死家禽的接触,目前主要感染的途径还是直接接触病死的家禽。

  [医药行业信息杂志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请问毛主任。一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现在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我们想,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未来的走向能不能给一个评价?第二个问题,刚才提到的全死因调查,能不能明晰一下,有没有明确的起止时间?调查的方法,是入户调查还是医疗机构的调查?再一个,说要选择一个样本,是多大的样本?能不能明确一下?

  [毛群安]:

  我也注意到最近媒体上有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问题和个案的报道。集中招标采购是公平公正的物品采集采购的方式,最近几年来,各地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根据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最近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也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制度进行了一次回顾性的调研,也进行了论证。

  目前相关部门的意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个方式、制度应该说是一种好的制度,存在的问题关键是一些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定的秩序、方式方法来进行,而且有关部门的监控不到位。结合这种情况,我们最近也召开了专门会议,推广四川等省以省为单位网上招标的方式,加大药品招标过程中的透明度,便于企业和社会的监督,继续完善这个制度。

  我们认为,现在调查论证的结果还没有更新的、能够更优于招标采购方式的办法可以采用。所以如果大家认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操作不完善,或者制度设计还有缺陷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来,现在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制度。

  第二,关于全死因调查的具体细节,今天在这里是做一个信息发布,具体的方案,不久会在卫生部的网站上看到,包括现在样本的地方已经确定了,包括调查的方式都有了,因为这涉及到具体的技术环节,在这个场合上不便做过多的解释。如果你对这个问题感兴趣,还可以做一些深入的专项报道,感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前不久卫生部公布了中国慢性病的报告,目前癌症在死因排序中占据了比较前列的位置,而且每年根据调查,用在癌症方面的医药费用近千亿。慢性病防治的科研报告认为,慢性病重在预防,所以就癌症来讲,早发现、早治疗最重要,所以在全死因调查的报道中,也希望你给公众提供这样的建议,大家注意自己的保健,一旦发现一些癌症的前兆性的症状,应该及时就医,早发现、早治疗,效果最好。

  [香港东方日报记者]:

  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总体感觉是比较虚,也比较软弱。您说的都是宣传教育为主,就是要让医护人员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不用一些比较严厉的措施去打击,表现一下你们坚决的态度和立场?是出于什么考虑呢?卫生部打击商业贿赂的诚意到底够不够?

  [毛群安]:

  出乎意料,香港媒体对这个专项行动非常关注。为什么强调这次专项行动?你可能看到的是一些实际的案例,作为媒体当然希望有典型的案例,说起来言之有物,但是作为中央政府,发起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杜绝类似的行为在今后的医疗活动中出现。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首先解决一个认识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说我们简单地通过几个案件,如果没有建立长效的机制,很难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所以我们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件。比如说,现在仍然不听招呼,还在搞不正当的交易,而且因为他们不正当交易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严重的伤害,这样的典型案件,不严肃查处,就不能抑制这种行为在行业的蔓延。所以,我们不是不严肃查处,可能你有误解,因为这个活动,我们全年的工作是有计划的,案件查处需要一个调查的过程,我们要对每一个涉及到案件的人负责,不是说为了显示我的决心,我先拉出几个人来示范。

  我们强调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我们查处案件要依法进行,我们要着眼于这种行为产生的条件和土壤,所以我们更要重视宣传动员,重视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你可能认为这个比较虚,但是你要知道,纠正一种行为,如果不从思想上解决认识问题,改变这种行为恐怕很难,仅仅依靠个别的案件震慑,恐怕不能很好地解决这种涉及到很多人,涉及到多环节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的交易行为。希望你们继续关注,用一句俗话讲,就是走着瞧,会有你们感兴趣的案件向社会公布。

  这次有三个措施:一是自查自纠;二是查处重大案件;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用医学的一句话叫做“标本兼治”。不要着急,今后大家会陆续看到一案件的通报。我再次强调,查处案件的过程中,不管是卫生行政部门还是其他的相关部门,应该注意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政策性非常强,在涉及到一些事件的定性和人员的处理上,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来走,我们不希望看到为了显示某一级组织或者某一个人的决心而造成了这个地方正常的医疗秩序受到影响。

  时间关系,最后两个问题。

  [中医药报社记者]:

  我第一个问题是,我最近接触一些医务人员,他们反映专项行动之后,一些医务人员有一种草木皆兵的感觉,跟医药厂家人员不敢有任何联系。但是这种情况很不利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医生对药品的了解有时候不如厂家。现在药品种类非常繁多,厂家对药品的一些情况更熟悉,这个问题怎么样把握界限?厂家和医生之间正常的接触、正常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是不能一刀切的。第二个问题是网上招标采购的,一些医院采购人员反映,同一厂家的药品,在招标之前采购的时候低于招标之后的价格,比如原来药品1.2元,招标以后变成1.5元了,是不是采购当中成本比较高还是有什么不正当行为造成这种现象的?这样不太利于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毛群安]:

  你是中医药报社的记者,可能听到一些医务人员对专项行动的一些反映。刚才香港这些记者朋友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提问题,这都很正常。在专项行动过程中,一些医务人员,还有一些医药企业也都觉得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操作。我们觉得,打击的是不正当的交易行为,一些医药企业通过规范的方式给医务人员介绍一些新药的功效和作用,这对医药安全非常重要。医务人员和医药企业人员正常的学术交流是很正常的,要打击那些不规范、不正常的交易行为,就是为了建立这种正常的医药企业和医务人员之间信息的沟通交流,打击的是不正当的交易行为,我们要建立的是正常的、规范的信息共享、信息互通的行为,目的都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的有效和安全,所以这个不矛盾,这也是我们专项治理过程中要明确的一些政策界限,要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什么样的方法是可以操作的,这也是我们下一步要研究的问题。

  关于你提到的网上招标采购,包括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的价格,我最近也看到了不少媒体的报道,说招标采购之后价格不降反升,你刚才举的这个具体的例子我不好做正面的回答,但是我们在调研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也自始自终注意到这个问题。因为招标采购的目的就是为了既要保证药品的质量又要控制药品的价格,药品招标采购的价格为什么出现这样反常的现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价格的核定以及医院用什么样的价格向患者销售药品,这在我们的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规定里非常清楚,要由当地的物价部门进行核定。

  我也曾经请教了一些医药厂家,我问为什么媒体讲有的药店价钱比医院招标采购价格差距很大?药店是自主定价,比如我10块钱买的药,为了促销,我可以9块钱处理了卖掉,它是一种市场竞争或者价格竞争的行为,作为医药的提供商,他没有办法阻止药店降价。就像商场几折几折的削价处理,这是药店的权利,从竞争的角度我愿意处理它。但是作为医疗机构,招标的价格、零售的价格,都必须按照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来执行。所以这是由于我们现在药品价格相对比较紊乱,会出现一些现象,让不了解情况的人就会觉得很迷惑。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控制这个药品的价格?包括在招标过程中控制药品价格?大家知道,国家发改委会同卫生部出台了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卫生部认为,这是经过近年来我们相关部门出台的非常重要的文件,我们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必须按照这个规定来执行。文件里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指导医务人员临床用药的质量,目前我们许多学术团体,我们的社团,组织专家正在作进一步的用药指南的制定工作,等有消息,就会向大家公布。

  关于药品价格,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过程中,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卫生部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我们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第二对价格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前不久卫生部也发出通知,关于乱涨价、乱收费的医院,可以采取先免职后调查,严格规范医疗机构遵守国家的价格规定。

  [台湾中央社记者]:

  关于陈某去年在北京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事件。高强部长在和家属见面的时候表示卫生部会严加查办,不知道最近查办的进度怎么办?是由卫生部主动查办,还是由医院来处理?第二个问题,家属那边表示,有消息人士跟他们说,卫生部医政司4月份召集专家鉴定说,陈先生的医疗事件情况怎么样,调查的结论到底能证实哪方面出了问题?

  [毛群安]:

  这个医疗事件发生之后,据我了解的情况,卫生部有关司局和医院对这个事件的处理采取了非常积极的态度,非常慎重、非常积极。因为这个事件涉及到两岸的关系,特别是台湾人在大陆就医。这个事件发生之后,确实出现了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一些境外的媒体对这个事件大加报道。我们认为,每一个医务人员对每一次的医疗活动都很认真。但是,我们去年有23亿次的门诊,六千七百万住院病人,不能保证每一次的医疗活动都不出现差错和纠纷,这次陈先生在医院的医疗过程到底有没有事故,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没发生失误?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鉴定、处理。

  这个事情发生之后,我们也建议患者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要求,如果对医疗过程有疑问,可以采取技术鉴定,如果对技术鉴定最后的结论以及协调处理意见还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卫生部领导非常重视这个事件的处理,为了听取患者家属的意见,高强部长前一段时间和患者家属进行交流,了解这个事件中存在什么样的问题。但是这个事件的最终处理仍然需要患者家属和医院,按照医疗纠纷进行处理。我们不希望因为这次医疗纠纷而造成台湾同胞对大陆的医疗机构,包括对我们的卫生行政部门有误解。应该说,长期以来大陆很多医疗机构为我们的台湾同胞提供了非常良好的医疗服务。

  两岸的交往在增加,台湾同胞到大陆就医的情况还会越来越多,我们要求大陆的医疗机构要对台湾同胞接受医疗服务提供优质的服务。我希望你们转告患者家属,希望他们和医院进行友好协商,按照国家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妥善处理,不要因为这个事件造成两岸之间因为具体的医疗纠纷而为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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