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小户型住房面积上限划定110平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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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6: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成都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 “国六条”出台后,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成都市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成都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就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昨日,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对《意见》中提到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之间的区别以及二手房指导价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中小套型面积110平方米以下 《意见》要求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和开发建设。6月1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新开工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指出,根据一般测算,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也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昨日,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针对成都市场情况解释说,按照这种面积差,成都中小套型住房的建筑面积应为110平方米以下。同时,该人士指出70%的比例是一个地区的总量概念,即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在开发建设面积总量(含经济适用住房)上必须达到70%要求,而不是针对各个单一项目的具体要求。 二手房指导价不变 营业税影响不大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多渠道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此前,“国六条”中关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让不少市民对购买二手住房有了疑虑。对此,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指出,为鼓励部分居民通过住房二级市场解决居住问题,成都市关于二手房的指导价不会改变,因此,营业税对二手房的交易应该影响不大。此外,《意见》要求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各区(市)县的规划管理、土地供应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纳入市上统一管理,把握供应总量、结构和节奏,确保中心城区市场和郊区(市)县市场的协调统一平衡发展。 出让土地闲置 两年依法收回 《意见》同时强调各地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坚决打击各类囤积土地的行为,科学确定土地出让宗地规模,加强土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已出让土地尽快开发形成住房产品,满足市场需要,对出让土地闲置两年以上的,应依法予以收回。 此外,《意见》还要求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工作。 见习记者 王玲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