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我与祖国共奋进专题 > 正文

共青团中央征集我与祖国共奋进之青春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9:24 共青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征集我与祖国共奋进之青春档案

青春档案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汇集火红的青春记忆 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

  一个人的青春档案

  记录着成长的年轮

  一个国家的青春档案

  汇集着几代人火红的记忆

  寻找一份青春档案

  寻找一份如歌岁月里无言的感动

  推荐一份青春档案

  留住一份新中国历史上青春奋斗的宝藏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反映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一代又一代青年在党的领导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与人民齐奋斗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青年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青年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激励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青春档案”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06年6月至10月

  二、征集内容

  以反映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青年奋斗的火红青春记忆为主要线索,征集历史上标志性青年人物、事件的史料、实物,征集曾经打动或深刻影响青年的文艺作品,比如一本书、一首歌、一首诗、一部影视作品、一部戏剧、一部广播剧和其他文艺作品等,同时征集具有收藏价值、能反映青年奋斗的图书、期刊、报纸、图片、剧本、歌本、乐谱、笔记、手稿、书画作品和音像制品等。征集作品由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撰写生动鲜活的介绍。

  三、征集事项

  1.被征集的“青春档案”要能体现在党的领导下青春奋斗的足迹,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反映青年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

  2.征集到的“青春档案”将在互联网上展示、评选,并应用于“我与祖国共奋进”集中展示,收入“青春档案馆”。

  3.此次活动为公益活动,推荐者应保证应征内容

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主办单位对由推荐者独立拥有知识产权的应征“青春档案”,拥有使用权。

  4.对于捐赠“青春档案”,主办单位将进行公证并向捐赠者出具纪念证书,对捐赠行为进行宣传。

  5.应征资料请于10月10日前寄至团中央青运史档案馆。

  五、活动网站

  中青网 www.youth.cn

  中国共青团网 www.ccyl.org.cn

  中国青少年广播网 www.vocy.cn

  新浪网 www.sina.com.cn

  六、联系方式

  团中央宣传部

  电 话:(010)85212119、85212098

  传 真:(010)85212119

  电子信箱:qczg2119@sina.com

  qczg2198@sina.com

  团中央青运史档案馆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5号

  邮政编码:100089

  联 系 人:王连弟、贾中才

  电 话:(010)88567537、88567998

  电子邮箱:jzc0601@sina.com

  热诚欢迎广大青年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发现、推荐或捐赠珍贵的“青春档案”,作品和资料将被永久收存。

  共青团中央发起我与祖国共奋进系列活动

  评论: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

  相关专题:我与祖国共奋进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