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单个楼盘90平方米以下住房必须占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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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11:01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李斌) “在新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在核发的《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中,应注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国十五条”中最受关注的“90平方米”政策,在深圳最终落地成为了具体地产项目控制概念。 20日,深圳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
“国15条”公布以后,有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一直受到市场高度关注,在执行过程中深圳会不会变通执行也引起广泛猜测。 在深圳市此次出台的《通知》中,严格规定应按照“国15条”的规定执行,凡不符合“国15条”该项措施要求的,均应进行套型调整。深圳甚至还提出,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住房结构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自6月1日起,协同市规划部门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项目、违背规定建设的住房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 在执行“国15条”中关于增加普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方面,深圳也不折不扣地执行了相关规定。例如,深圳要求深圳市规划局,应于今年6月底完成所有年度住宅用地的选址与规划要点,并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不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此外,深圳还明确,今后3年至5年内将适度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适当提高房地产开发强度。 - 文件解读 适应“国15条”中关于大力发展廉租房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在此次出台的“深10条”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即今后将促进深圳的住房保障由“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化,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在平抑房价、稳定市场中的积极作用。 另外,深圳还提出,今后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将把全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有关专家估计,深圳平均每年的土地出让收益在百亿元左右,拿出10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按每平方米建安成本2500元计算,每年可提供4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通知》中还提出,今后,深圳的经济适用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