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方要求法院继续羁押赵建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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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1:42 中国新闻网 | |||||||||||
台北“地方法院”本周一在台开案起诉、被告移审后裁准赵建铭、游世一新台币一千万元、苏德建五百万元交保,令检方错愕。 检方抗告书指出,为防止被告串证而设的羁押规定,并非仅为保全侦查而设,在审判过程也应一体适用,在侦查中有所陈述的共犯或证人,到了审判时翻供的情况所在多有,明显就是事后串供,法官不能因为案件起诉,就认为被告已无串证可能,认为无羁押必要。 检方认为,赵建铭在台开案爆发后,利用律师盖华英编撰模拟应讯手册,被盖华英婉拒委任后,又要求将仿真数据转寄给律师陈峰富 (同案其它被告的律师) ,向律师构砌不实证词在先,进而企图用法律知识,串结本案其它涉案人以图误导办案。 此外,赵建铭到案后不但测谎未过,还是唯一一个在到案前企图买机票出境的被告,动机与心态不可与其他被告同视等观,且被告赵建铭、游世一利用内线交易的不法获利逾一亿元,所犯刑责更须被科处三千万元罚金,却只以一千万元交保,具保金额与犯罪不成比例,因此检方要求法院继续羁押赵建铭等三人。 相关专题:陈水扁陷入家庭丑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