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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大会要等几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47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本报记者戴敦峰

  天价物业费

  物业费:每平方米每月12.5元。

  “自从2000年,我在紫玉山庄二期买了这套别墅后,和物业公司的纠纷就开始了。”张必清说。紫玉山庄地处北 京朝阳区大屯乡,位于6000亩森林公园的三面环抱中——这也是张必清当初选中这里的主要原因。

  但优美的环境并不能抵消张必清等业主的不满。“我的别墅大约400平方米,一个月的物业费就要付5000元! ”这位中年白领抱怨说,“北京有很多类似的高档别墅或者公寓,物业费也不过每平方米8元。”

  杨先生则遇到了另外的烦恼:2003年,他在紫玉山庄购买了一套300多平方的别墅,开发商在通知其收房时, 要求他预先缴纳3年

物业费——共计10万元,否则就以“不接受物业公司管理”为由拒绝交房。他以开发商没有履行交房义 务且逾期交房超过30日为由,将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退房款、支付违约金,并于2004年底胜诉。

  “10多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的产生了大量纠纷,每年不下百起,这让当地派出所都很头疼。”业主们在给北京市 政协的一封信中写道。

  问题的焦点就在12.5元的物业费。这是怎样制定出来的?张必清不明白。物业公司称:小区的绿地多,会所等公 共设施维护也需要费用,但拒绝公布具体账目。“如果再问得深一点,他们就让我们问老板去。”

  据了解,紫玉山庄的集祥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全资子公司。记者于8月1日向集祥物业有关负责人提出采访要求,但 截至发稿时,对方一直未有答复。

  还要再等几十年?

  2006年1月1日,《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让业主们看到了希望。“新办法”规定:物业 服务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即全体业主——决定。

  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简称小区办)一位负责人表示,在社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公司通常由开发商 指定,物业收费也由其单方制定,对于前期收费,业主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新办法”让张必清等人看到了希望。“成立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议价’。实在不行,就换掉这个管家!”一位 紫玉山庄的业主说。

  他们兴冲冲地找到朝阳区小区办,却被工作人员泼了一盆冷水:要成立业主大会,必须等所有房子都卖完。而现实情 况是:紫玉山庄于1993年开建,规划共分5期,如今第一、二、三期已经建成,第四期仍然在施工,第五期的建设尚未开 始。最早的业主已经入住近13年。

  “仅仅是第一期和第二期就卖了十几年。”业主沈占倪说,“要是等第五期全部卖完,岂不是还要再等上个几十年? ”

  业主们不甘心,他们把法律法规翻遍,终于找出一个文件——

  2004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了《北京市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又称338号文件 ),其中规定:新建和已建成的商品房中,入住率超过50%的,或入住率不足50%但首户入住已满两年的物业管理区域… …应当尽快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我们已经住满六个两年了,总应该让成立业主大会了吧?”一位业主说。

  开发商也算业主,游泳池有投票权

  业主们拿着338号文件又找到朝阳区小区办,一位负责人称:第一次工作人员的解释有误,按照规定,应该由“一 、二、三期的业主,和四期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参与投票”。至于已经建成但没有售出的房屋,由于产权在开发商手上 ,因此开发商也是“业主”,也要参与投票。

  338号文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是按照拥有的物业建筑物面积计算的,每1平方米计为投票 权计算基数,不足1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计算。

  “比如说,我的房子是100平方米,你的房子是200平方米,你所持的投票权就是我的两倍。”北京隆安律师事 务所的房地产专业律师秦兵解释说。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如果想要进行炒掉物业公司这样的“大动作”,必须有2/3以上业主所持投票 权通过方可。

  这似乎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紫玉山庄的业主们对一、二、三期的面积进行了统计,结果表明:前三期业主购房 的面积占总面积的62.4%。

  “这是一个微妙的节点。”张必清说,“如果就以前三期计算,即使成立业主大会,开发商仍然持有否决权,因为他 们的投票权在1/3以上。”

  如果紫玉山庄的别墅再卖出去几套,开发商和业主持有的投票权此消彼长,业主是否就能占据优势呢?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商持有产权的配套设施也有投票权。这就意味着,小区里的会所和游泳池在业主 大会投票的时候,也会“站到”开发商那边去。

  “如果加上能够参加业主大会投票的配套设施,购房业主的投票权会进一步降低,为53.4%。”业主们经过计算 得出这个结论。

  “大家对会所和游泳池产权是否归于开发商还有争议。”秦兵律师说,“但是,没有业委会就无法进行清查。所以业 委会能否成立对于业主来说至关重要。”

  “业主的概念是相对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而言的,把享有物业所有权的开发商也作为普通业主与普通业主享有同等权 利,逻辑上是不合理的、对保障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是不公平的。”秦兵说。

  相对的“相对”

  业主们继续“钻研”338号文件,发现里面还有这么一句话:分期建设住宅物业的相对独立区域,也可参照本意见 成立业主大会。

  “一期和二期已经建成十几年了,而三期是两年前刚刚建成的,那一期和二期能不能成立业主大会?”

  一期和二期大多售出,按照业主们统计的数据,两期业主持有的投票权在80%以上。

  业主们又一次找到小区办。“这已经是我们第20次来,还是第30次来?”张必清说。

  但是小区办的答复是:一期、二期和另外三期共用小区的道路,因此不能算作“相对独立”的区域。

  “为什么338号文件中是叫‘相对’独立区域,而不是‘绝对’独立区域呢?什么叫‘相对’呢?”张必清有些激 动。他们自认为已经把法律法规研究得挺透彻了,但跟开发商办比起来,显然还只是“相对”透彻。

  “如果一期和二期不能单独成立业委会,那还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何找到刚刚和开发商签了合同的四期业主?” 秦兵律师说。同在北京朝阳区的亚运新新家园,一期的业主们曾遇到过同样的问题——尽管亚运新新家园二期尚未交房,但已 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购房者也是业主。因此,需要包括他们在内的2/3业主同意,才能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

  570户一期业主被难住了。茫茫人海这些未来的邻居们从何找起?掌握他们资料的开发商自然不会配合。

  紫玉山庄的业主们也面临这个问题。也许他们只能等待,说不定哪一天,开发商会把手中的票投给他们?(P1173141)4 %

  消费者对谁意见最大

  沈洪 孟彩霞

  总数:减少了8573件

  7月下旬,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06上半年全国投诉统计结果。与2005年同期相比,总数减少了8573 件。但在以下几个领域里,问题仍然集中。

  被投诉最多的服务:互联网

  数量:353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3.9%。

  问题:(1)网络安全,个人账户、密码被盗造成财产损失是投诉的重点。(2)网上购物,卖出商品与宣传不符。

  消费提示:因目前法律对此类问题尚未明确规定,所以维权难度较大。中消协提示,交易前要仔细查询卖家信用度, 交易后要索取购货凭证。

  最能“忽悠”消费者的:

  预付费和返券

  数量:4830件,同比增长29.7%。

  问题:各种会员卡、优惠券、打折卡在消费者付钱办理后,缩水现象严重。预付费投诉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及 饮用水的水票上;问题主要是无法预约、不按办卡时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甚至提供几次服务就关门大吉。虚假折扣、循环返 券,商家套牢消费者的手段也层出不穷。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办卡前应对商家的资质和经营状况充分了解,仔细斟酌所办消费项目及优惠条件,避免一次性投 入过高,对优惠幅度特别大的更要引起警惕。办完卡一定要索取发票、协议等相关证据作为依据。

  群体投诉最多的:物业管理

  数量:2121件,同比增长24%。

  问题:物业利益涉及整个小区业主,他们人身受到伤害、车辆财产损失等治安问题突出,另外,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 、随意调整停车费用、公用设施老化得不到及时维修等情况也比较普遍。

  消费提示:选出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仔细斟酌每一条款, 服务费的价格须经业主评分、物价局听证等程序再决定。业主委员会定期组织业主大会,督查经费使用情况,受理业主投诉。

  最难根治的:电信服务

  数量:19048件,同比增长18.6%。

  问题:收费和售后服务问题依然是投诉热点,如话费套餐规则不明确、强行定制短信、短信欺诈、垃圾短信等。信息 产业部2006年初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颇有成效。但不法SP商又重新抬头,短信市场重陷混沌。

  消费提示:用户收到由不熟悉的或非普通电话号码发来的短信,不要轻易回复;对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发来的业务推 销诱导短信,应谨慎打开不要回复;对业务宣传中未按规定明示资费的短信息服务业务,用户最好不要选择使用,并应向相关 电信企业客服电话咨询相关资费标准。

  被投诉最多的产品:手机

  数量:37166件同比增长6.9%。

  问题:手机市场竞争激烈,趋利的厂家一味扩大生产规模而忽略一些必要的技术试验,导致本身质量不过关的手机流 入市场,尤以多种娱乐功能的机型为甚。无配件、不愿意对零部件进行维修、对产品只换不修等质量问题,已困扰消费者多时 。

  消费提示:选择正规商家和质量好、信誉高的品牌,购买时需卸下电池认真查看机器背后粘贴的串号,并通过厂家查 询系统对其真伪进行识别。当场弄清所有配置的商品情况,并要求销售者如数提供,尤为重要的是保存好购货凭证。不要轻信 价格“缩水”,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手机应在7天内及时退掉。

  最依赖虚假广告的:药品、保健食品

  数量:2835件,同比增长10.5%。

  问题:虚假广告泛滥,已经让国家工商总局下令整治;在老年人聚集的场所举办各式各样的“义诊”,向老年人高价 推销药品也是手段之一。

  消费提示:不要轻信。如有身体不适,应当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或到正规药品、保健品销售店购买商品。

  最贴近民生的:食品

  问题:食品标识不规范;内容与实际不符;食品中含异物;食品过期变质仍在销售;散装食品不卫生,尤其是散装食 品在放置、保存、保质期等方面暴露出严重的卫生问题。

  消费提示:特别注意产品的成分标识、包装、标签和认证标志,看有无注册

商标和条形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尽量选择到正规商场、大型超市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购买食品;购买后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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