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鼓励地产商投资租赁型经济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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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1:53 信息时报 | |||||||||
部分发展商认为,经济房投资回报率只有8%~10%左右才会具吸引力 时报讯 (记者 罗莎琳) 近日,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将采取四项措施促进租赁市场的发展,首当其冲的是鼓励房地产商投资租赁型经济房。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将采取四项措施促进租赁市场的发展,
对此,大学印象总经理黄春表示,将来是否会承担建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的责任,公司会慎重考虑。“但是,租赁经济适用房的出租对象是低收入人群,届时租金会比较低,只出租不销售,发展商的资金回笼周期太长。”他进一步表示,如果政府对土地出让金以及租金风险有一定的保障,发展商也乐意开发此类经济适用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发展商认为,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必须保证发展商的投资回报率在8%~10%左右才具吸引力。 而广州宏展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程立志认为,发展商若做租赁型经济适用房,按照目前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租金水平来看,至少8年才能收回本金,这对于发展商尤其是中小发展商来说,无疑是比较大的资金考验。广州地产专家韩世同也认为,发展商很可能因此出现资金“压不起”的状况,租金所带来的收益也很可能赶不上银行利息。 不过,光大地产董事副总经理陈洪志则对此类经济适用房表现了强烈兴趣。他认为,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市场定位和市场人群,尽管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可能利润相对低,但既然政府鼓励发展商去做,就会给予发展商一定的政策保障,租金也会相对稳定。 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可由政府解决。他表示,香港的“居屋”也是由政府统一经营,它相当于目前所说的“经济适用房”,是只售不租的。 据了解,目前广州的金沙洲新社区将做成廉租公屋,总建筑面积37.78万平方米、安置5643套房。预计最快明年底就能建成、入住。根据规划,新社区将首先满足“双特困户”,目前基本上由政府施行统一经营。 相关专题:国六条调控房地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