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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弗事件不存在瞒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4:17 北京晚报

  本报上海讯至今药监部门对“欣弗”的检测仍在进行中,外界在焦急地等待权威结论公布的同时,有媒体报道的一个说法引起了人们关注——有关部门当初为何在接到不良反应报告后没有立刻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是否曾经试图掩盖事实?对此,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态,“欣弗事件”不存在瞒报,一种药品不良反应的对外通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准则,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客观的,也是不负责任的,事实上我们是在第一时间就把应该让媒体和社会公众知道的信息进行了公布,是非常及时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表示。张冀湘说,对于“欣弗”的不良反应报告,如果仅仅是一个省向国家药监局报告,在情况不是特别清楚,也就是还没有必要发布通报的情况下发布了信息,会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无端造成社会恐慌。

  他说,对外发布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通报并不是如人们想象的那样越早越好。鉴定一种药品是否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有一套非常严格的规程,应该本着科学、严谨的精神在恰当的时间对外公布。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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