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欣弗不良反应病例达21例 严重者12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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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0: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8月9日电 (记者何丰伦) 记者从广西有关部门获悉,广西“欣弗”不良反应报告病例增至21例,属于严重不良反应的有12例。 目前,广西“欣弗”不良反应报告病例已涉及来宾、崇左、桂林、南宁、百色、玉林、梧州7个地市,涉及8个药品批号。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这批药品批号如下:06062601、06062602、06041601、06041201、06050801、06070201、06062401、06042802。 调查中发现,以上8个批号中有一半是2006年6月份之前生产的,而“欣弗”不良反应报告中属于严重不良反应的有12例,其中9人经医院救治治愈出院,目前仍有3人正在住院治疗。最近新增的一名住院患者是在桂林发现的。 专家分析,这位新增的患者属于典型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7月31日,患者在诊所注射“欣弗”,希望缓解牙龈发炎症状。不久就出现了寒战、腹泻、发热的症状。诊所进行简单救治后,迅速将患者转入桂林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抢救。 专家还发现,6日开始,仍在桂林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观察的这名患者,口唇部皮肤及耳廓开始出现小水疱和分泌物。这是广西“欣弗”不良反应患者中首次发现这一症状,这些症状和在哈尔滨发现的患者症状一样。 初步判断,这很可能是因为桂林患者与哈尔滨患者一样,注射了同一批号的药品导致的。(完) 相关专题:卫生部通知停用药品欣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