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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欣弗不良事件信息要日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3:49 CCTV《第一时间》

  卫生部昨天发出通知,从今天起,实行“欣弗”不良事件信息日报,每天下午四点前,各地要将本省市区截止当天十 二点前的有关情况和工作进展,书面报送卫生部。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可能和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后,要在规定 期限内尽快向所在地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同时要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品的群体不良反应必须立即上报 ,必要时按规定越级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这次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相关药品 的暂停使用和清点封存工作要真正落实到
辖区内每一个医疗机构。如因清点控制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新发相关不良反应病例的, 要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截止到目前,病例已经增加到了95例,因注射欣弗导致死亡已经有9人 。其中黑龙江2人,陕西2人,辽宁、河北、湖北、湖南和四川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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