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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刹住“恶搞”之风 发展先进文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2:36 光明网

  [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李祖明]   我今天早晨先看了《光明日报》的文章,我个人感觉写得非常好,情况介绍得比较丰富,从视频到文本,从网络到电视,可以说“恶搞”表现的方式多种多样,涉及的东西也非常多,除了红色经典之外,还有很多其它的东西,包括个人的照片都有可能被“恶搞”。

  我是搞知识产权的,搞法律的,从我的角度谈谈看法。

  我个人总结了一下,不知道对不对。现在有些“恶搞”的行为,根据涉及的内容和影响,或者考虑一些后果,可以分为五种。一种就是可能会涉及到知识产权,比如说“恶搞”里影响最大的胡戈的“馒头血案”,我个人认为可能会涉及到《无极》这部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现在怎么看这个行为定性?一直以来很多人在讨论这个问题。据我所知,从网民的调查来看,80%-95%是支持胡戈,认为不构成侵权,极少数人认为构成侵权,在网上被网民骂得一塌糊涂。从法律上来看,可以从几个方面探讨:

  [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李祖明]   首先,《无极》是不是享有这种权利?不用怀疑,《无极》是享受我们国家版权法保护的作品。

  第二,胡戈的这种行为有没有使用享用版权保护的部分?据统计,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里面有80%的片段是直接引用《无极》的,还有20%是“法制报道的”,我们暂且把它称作“创作”,这种创作方式类似于被“恶搞”的《闪闪的红星》,只加进去自己的对白,肯定是一种使用行为。

  第三,这种使用算不算构成侵权的使用行为?在著作权法里明确规定,如果个人为了学习、欣赏,使用你的作品,不构成侵权,或者我为了品位文学艺术作品,搞文艺评论,适当地引用作品的一部分内容,也不构成侵权。但是,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算不算是个人纯粹为了自己的评论、学习、欣赏呢?后来扩散到网上,影响非常大。我们一般说,个人去欣赏,可以在家里放一千遍、一万遍,也不造成影响,这个问题大家基本已经定论了。这算不算文艺评论呢?我记得很多人曾经评论过,这是一种新型的文艺评论,暂且定位成文艺评论,要求在文艺评论里适当的引用别人的作品进行评论,不构成侵权,但是80%的内容都是别人的东西,算不算适当引用呢?我个人感觉,很难说是不构成侵权的行为。如果构成侵权行为,侵犯了《无极》这部电影的著作权,或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第一,这种“恶搞”行为可能会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第二,可能不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但可能会涉及到侵犯其他人的其它权利。比如说网上还“恶搞”了小胖,据说真有此人,他的照片被人无意中抓拍了,进行“恶搞”。我不太清楚小胖有没有对这种“恶搞”行为做出反应,从法律上分析这个行为,可能不涉及到小胖的知识产权,但会不会涉及到小胖的肖像权呢?现在网上报道,有一个油画家把很多娱乐明星的照片放在一起“恶搞”,会不会涉及到娱乐明星的权益呢?当然这不是知识产权,但有可能涉及到其它的法律问题。

  第四,可能不涉及到法律问题,但是有可能涉及到人们心目中的道德问题,传统的文化,比如说我在网上搜索,看到好像有人介绍把孔融让梨这个典故完全“恶搞”了。孔融让梨是尊重他的哥哥,结果被“恶搞”成如果他吃大的梨,他哥哥就会打他。还有把李白的一首诗恶搞了,“李白来到烤鸭店,口水直流三千尺,摸摸口袋没有钱。”这些问题可能不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李白的这首诗,我们国家的版权法也不会保护,但是涉及到道德或者传统问题。

  第五,可能既涉及到知识产权,又涉及到道德传统、道德文化,比如说《闪闪的红星》,我个人认为,会不会涉及到《闪闪的红星》的知识产权?《闪闪的红星》肯定是受我们国家的版权法保护的文艺作品,跟“馒头的血案”中对《无极》的使用,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后一种,可能也不涉及到法律问题,也不会涉及到道德传统文化问题,比如说网上有一个《大学自习室》,也算是“恶搞”,完全自己独创的,用说唱的形式来反映大学里自习室比较客观的真实的情况,很多人发现它的确反映了很多大学里的自习室,空占座位,有的人不好好学习,还是比较辛辣的。我个人认为,这些“恶搞”是独创的,或者从某种意义来说,是比较受人欢迎的,甚至可以说是应该鼓励的。

  [ 李祖明]   我个人总结的“恶搞”有以上五种形式。各位都在讲很多“恶搞”行为是不正当的,这种行为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曝露了什么问题?网络上的很多行为人都是年轻人所做的,的确体现了年轻人的“创新”,是一种变,这是客观的原因。第二,从某种程度上曝露了社会深层次的问题,有人评论“馒头的血案”出来以后为什么有这么多网民支持,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陈凯哥的大片用了那么长的时间,花了那么多钱,出来之后卖80块钱的电影票,大家看了之后大失所望,心里有一种不满,有一种失望需要发泄,很多人可能有这种情绪。第三,包括很多小学教学工作者也提到了,是不是也反映了对传统文化,对道德的教育方式可以改善、提高。

  我个人经常上网,听很多人说互联网的精神就是开放,让大家自由地发言,胡院士有更精辟的结论,至少很多网民是这样看的,所以很多人认为对于这种“恶搞”行为,能不能抛开法律问题,抛开知识产权问题,给它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不要管那么多。我个人把这种建议总结一下,有人认为这是我的言论自由,但即使是宪法的权利,言论自由也不能损及其他人的公共利益。言论自由如果涉及到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别人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你。知识产权、肖像权是私权,别人被侵权了,他可以宽容一点,再宽容一点,不起诉你,这是可能的。比如陈凯哥、陈红,尽管法律上有这个权利,他宽容一点,不起诉你是可以的,但毕竟损害了个人的私人利益。但是对经典的“恶搞”,对传统文化的“恶搞”,侵犯的已经不是私人利益,侵犯了包括“恶搞人”在内的中国人自己的文化根,如果对这种行为再宽容,最后的结果到底对谁有利?当然这里涉及到道德、传统文化的问题。

  [ 何东平]   李祖明同志说的五种情况,使我们对这个问题了解得更加清晰,尤其是怎么区分正常情况下的言论自由和有违公德,同时也侵犯了公共利益的现象。

  根据统计,截止今年6月底,1.23亿网民当中,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了14.9%,约为1833万,网上看“恶搞”作品的大多数是未成年人。“恶搞”作品对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和形成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陆士祯同志是专家。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陆士祯]   非常高兴有这样的机会讨论关于网络文化的问题,大家谈的对我有很大的启发,红色经典被“恶搞”不能简单的变成政治性的声讨就能解决问题,从目前青年对“恶搞”的态度看,基本在很多青年当中形成了流行的趋势,从飞机上每天放的国外的在后边捅人的“恶搞”剧,一直到传统文化,到Google打上“恶搞”两个字,有上百万条资讯,从图片、文字、影像到词语,而且很多人很津津乐道。

  我从青年发展的角度上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 陆士祯]   一个是背景,“恶搞”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恶搞”的风俗进入文艺创作和文化创作当中。我看过一篇小说,写阿庆嫂和那两个人三角恋爱,很不舒服。一些作家,包括一些剧作家,利益的驱动是很重要的原因。我从大众文化的角度,从青年的角度谈谈。现在看到的作者都是很年轻的人,胡倒戈是有正当职业的,不是专业做这个的,是以这个为乐,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现象?从这个角度深谈一点,我觉得有几个因素。一个是开放的环境和多元文化,“恶搞”是舶来品,从国外传来的,在国外流行了很多年,包括日本,很多人热衷于此。可能和对社会意识形态控制手段的对应不够,有密切的关系。

  第二,确实要看到传媒方式的变革。很大的变革就是现在的精英传播已经转化为草根传播,过去有发言权的是一部分人,现在在网络上所有的人都有发言权,所有的人都可以参与,所有的人都可以表达,都是一个信息源,可以把自己的思想,通过网络的形式表达出来。这种传媒方式的变革,一方面适应了青年人自身的追求开放、独立、自主,追求表达自我、肯定自我的内在需求,确实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社会意识形态如何控制。如何适应网络传播的形势,不断地改革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手段,必须要转换一些方式,限制性的手段不行,控制不了。有没有办法?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比如现在拿陈红和陈凯歌的《无极》说,起码在青年群体,大家都觉得陈凯哥是大导演,跟人家较什么劲,他即使赢了官司,也无法赢民众,不知道这是不是陈凯歌不打官司的原因之一,会失去相当一部分青年观众。我们用什么样的方式引导青年,引领青年的意识形态的发展,用什么方式过滤和控制网络上的不正常的或者反动的意识形态的传播?这个问题不是一个两个人的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但必须提出来,从中宣部开始到每个思想领域战线的同志都要思考这个问题。

  第三,需要看到80后这一代人的特殊性。很多人觉得他们很麻烦,很讨厌,这代人确实不太一样,首先跟任何一代都一样,都走入了历史舞台,有成功的,有讨厌的。第一,是真正出生、发展在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以后,比较突出的是经历了中国人从来没有过的物质条件,肯定会形成和上一辈完全不一样的物质态度,他就是这么长的,跟你长的不一样。另外,他确实生活在中国人从来没有的自由、宽松的空气当中,思想空前解放的空气当中,所以他表现出来的自由,甚至放纵的态度也是必然的。其实他还生活在科技高度发展的社会当中。手机才出现了几年,30年前谁都不知道手机是什么样的,现在恨不得小孩儿都有手机,科技发展的速度,对这代人来讲肯定形成了跳跃性的思维,不受约束,包括面向未来,创新,有很多特质跟他们生存在这个非常特殊的时代是紧密相关的。另外还有这一代青年人面临的压力可能跟所有的前辈都不一样。过去大学生考上大学就是国家干部,现在考上大学,工作很难找。我们换一个角度来讲,他可能对调侃、“恶搞”感兴趣,他不用过去我们那一代人解脱压力的方式,找领导谈谈心,他不需要这种,可能就需要用“恶搞”这种方式发泄他的心理压力。

  [ 陆士祯]   这代人真的是中国彻底的独生子女,有共同的早年经历,都是一个孩子的家庭里出来的,现在没有什么观点能证明他们一定合作能力差,但毕竟有一些不一样。这一代人对“恶搞”的高兴和接纳,我觉得跟他们的生存背景有很大的关系。

  还有一个背景就是我们的传统教育现在面临着挑战,不承认也不行。包括《闪闪的红星》,孩子有时确实提出非常怪的问题,有一次他们在那儿讨论《白毛女》,说杨白劳借人家的钱为什么不还,他们说凭什么不还?他说杨白劳占有土地,按照现在市场经济的规定,生产资料是可以再分配的,老板娘要开发廊,打工妹借了一千块钱,她不还行吗。他说的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是用现在的视角看,说白毛女缺心眼,先嫁给黄世仁,弄点钱再和杨白劳跑了,也挺好的,完全是按照现在的思维和行为模式考虑的,小孩儿都是这么想的。我觉得这给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传统教育都提出了新的课题。我们做青少年思想教育,一直提重新解读传统,要用现代思维去挖掘传统文化当中新的要素,去引领青少年一代继承传统,这可能是个艰巨任务。如果不准备去解读和挖掘传统,换一个角度去思考传统,是永远对不上的。

  解读传统不是现在这样的解构、拆解和调侃传统,我们可能需要从深刻的文化背景、社会背景、青年生长的背景解读“恶搞”,不能简单地看问题。如果说得很重,青年人会不答应你,还接着搞,他真的会这样。我们可能一方面要旗帜鲜明的表明我们的态度,表明主流媒体的态度,同时,要更深层次的去研究这种社会现象背后的东西。

  第二个方面,简单谈谈,从青年工作的角度来讲,我们可以怎么办?有两个东西,一个是今天的青年思想道德教育,重要的是帮助青年学会选择,而不是简单地告诉青年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而且你说他还不听。

  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前段时间他们请我讲“八荣八耻”,我说我讲的跟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我的题目就叫“知荣辱才能求发展”。对青年来讲,荣辱不是别人强迫你做的,荣辱是你自己的发展,适应社会,做一个完整的、成功的社会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不知荣辱,不可能立足于社会,不可能很好地发展,道德是现代青年生存、发展的基础能力,包括对制度价值的适应,某种意义上讲,不适应这个社会环境,不可能发展。

  [ 陆士祯]   引领青年学会选择,比如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研究构建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础的当代青年流行时尚文化,换一个角度,青年文化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先进文化方向,我跟青年人对话,有一个底线,荣辱观是文化底线,这是基本底线,再流行也不能越了这个底线,越了这个底线就是危害社会,同时也危害个人。我跟青年人对话,有五条我认为是基本价值,是当代中国青年当中不可以逾越的。第一,祖国利益至上,这是全世界共同的价值。第二,坚持利国家、利人的方向,你活着,总得为国家,为祖国,这是基本的终极价值。第三就是诚信守纪。第四,崇尚科学,热爱劳动,这是基本的对自然的态度,对外界客观世界的态度。最后一个是和谐和包容。和外界,不管和自然和他人,和社会本身。这五条和传统讲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祖国,提的角度不大一样,但内涵其实是一样的,可能更有利于青年人从现代的角度接受这些价值。从基本价值底线去看“恶搞”,显然是走过了,要回来,回到底线允许的范围。

  努力构建网络自律的道德文化,这一点要认真地做,某种意义来讲,要作为战略思考。网络的发展势不可挡,青年对网络的依赖,现在包括高学历的人,越来越多的人和网络贴近得越来越厉害。我相信网络不断还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考虑。

  网络道德,我一直认为有两个最基本的要素必须坚持。第一,网络的基本道德准则和现实生活当中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应该是高度一致的,有些最基本的价值,网络和现实应该是一致的,比如公正、进步、正义、诚实等等,网络的诚实和现实的诚实有不同的表达。任何网络终端肯定是现实的,现实当中的道德,最基本的价值是不能逾越的。第二,网络还是要回答人和外部世界的四个基本关系:1,网络和社会的关系,包括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关系,必须遵守法律规则,恪守网络规定的规则;2,人和他人之间的关系,进入网络的人和其他网民,以及现实当中的人的关系,现在引发的案件越来越多,十个案件,最少有六七个和网络有关;3,网络和技术的关系,怎样去推进网络技术的发展,这里有道德,比如黑客的问题,在技术层面要构建起一些网络道德的维护线;4,自我怎么约束自我的行为。这些基本构架我们应该很努力地去研究,实际上网络道德和现实道德的核心都是自律,但是网络因为隐蔽性,自律的份量更多。我觉得网络道德从建设层面是两个,一个是对网民的道德自律的引导,还有一个是网上监控系统,制约系统,因为现实生活当中有些事不敢干,怕别人看见了,在网络上怎么能实现监控,从这些问题上构建网络的道德体系,是当务之急。

  总的来讲,我觉得“恶搞”要有人站出来说话,不能再这样搞下去。还有,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首先要自律,有的不是年轻人做的,做的不好的有的都是中年人、老年人,为了要赚钱,比青年人做的恶心多了,包括从业者,首先要对自己严格要求,其次对青年人要引导、帮助他们学会选择,学会正确使用网络,学会珍惜自己在草根传播的形式下的发言权和表达自我的机会、权利。网络道德、网络秩序的构建主体,或者说依靠的还得是青年人,要调动他们自我的能力。

  [ 何东平]   陆院长不愧是研究青年人的专家,对青年人的心理、行为、时尚都非常了解。我们要做这项工作,必须首先研究我们面对的现代的社会、现代的人群、现代的青少年,一定要面向未来,根据青少年的特点,我们这个座谈会因为有陆院士的参与,对广大的青少年能有更多的了解,否则大多数人都是从成人的角度考虑问题。

  互联网无国界,网上“恶搞”作品,对中国的形象也带来了损害,造成了很不好的国际影响。国家行政学院教研部主任许耀桐同志在这方面有很深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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