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不成环保目标的官员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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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21:0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吴晶、白瀛)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26日在答记者问时说,完不成环境减排目标的官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的主要负责人,毛如柏说,近日内蒙古的发电厂因违规建设而受到查处。目前该项目已被依法叫停,涉及到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都依法受到了批评或者受到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这件事情的处理,明确反映了我国政府对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行为严格依法处理。”他说,中国地方官员已被要求在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责任书上签字,相信他们一定会努力实现这些目标。 他表示相信地方政府会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认真、严格地按照国家法律制度的要求去做,今后会做得比现在更好。 针对地方政府完不成目标责任书的情况,毛如柏表示将依法按照协议的要求和相关部门发布的处理意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按照中国的“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到2010年,在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要使重点区域和城市环境得到改善,生态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 “十一五”规划还明确提出几项约束性指标:包括单位GDP能耗要下降20%,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0%。 然而,今年上半年这些指标的执行情况不降反升。全国单位能耗上升0.8%,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上升6.5%和4.1%。(完)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