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环保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专题 > 正文

松花江再度污染挑战环保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2:44 新京报

  -个案

  松花江再度污染挑战环保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有企业只顾自身利益牺牲环境和公众利益

  据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 吴晶 邹声文 田雨) 民众抢水的恐慌再度出现在松花江支流污染曝光之后。“水、水、水”的惊呼敦促中国立法者重新审视环保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夙生对家乡的水污染深表痛心。她说,中国应尽快制定针对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法。在松花江污染事件中,沿江的居民由于单个的诉讼成本太高,而且过于麻烦而没有向造成污染的吉林石化公司索赔。

  “松花江两岸上百万人都因为饮水困难而增加了经济负担,同时也遭受精神损害。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却未能索赔,本身就是对环保立法的警示。”她说。

  据介绍,一些在立法方面比较先进的国家往往都由政府负责出面统计民众在环境污染中遭受的损失,帮助他们索赔并进行赔付协调。

  “中国现行的环保法律比较注重行政处罚,但对民众权益保护力度不够。”她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说,中国现行法律中确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还不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主要问题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对污染行为视而不见,放任自流,甚至实行地方保护;一些企业的环境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往往只顾自身利益,靠牺牲环境和公众利益来换取暂时的企业效益。

  盛华仁表示,将着手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同时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法。

  分析

  环境污染老账没还又欠新账

  上半年10万新项目有四成在土地征用、环境评估和审核程序上违法违规

  本报讯 (记者 杨华云) 上半年单位能耗上升0.8%,二氧化硫上升6.5%,化学需氧量(COD)上升4.1%,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我国环境污染的老账没有很好地还,同时又欠了新账。

  昨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宜瑜负责回答了媒体提问。

  上10万项目40%违法

  违规毛如柏分析称,今年上半年,我国新上了大约10万个项目,其中有40%的项目在土地征用、环境评估和审核程序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法违规的现象,有的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只有30%到40%.

  毛如柏分别就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上升解释,今年上半年,新上的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达到3200万千瓦,但是同步进程运行的脱硫装置只占一半。去年投产的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500万千瓦,安装和运行脱硫装置的也只有40%.同时,未采取任何脱硫措施的小火电装机也达到了1000万千瓦。

  而化学需氧量排放中比较突出的行业,如造纸、饮食、化工和纺织等四个行业在今年上半年发展仍然较快。同时,城市生活污水排放中的化学需氧量又有了新的增加。

  三峡水质尚未富营养化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针对三峡水质问题表示,三峡水质未富营养化,但是目前三峡库区的污染源控制做得还不够。

  钱易介绍,作为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的重点之一,三峡水库建成以后,由于水流的情况和过去长江的水流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是一条急流,现在变成了一个水库,就容易造成富营养化的污染。但到现在为止,库区的水质还没有出现这样的状况,只是在上游和“三河”支流已经出现了苗头。

  针对三峡水污染的其他问题,钱易表示,控制三峡的水质不至于污染和恶化主要是要做好污染源的控制,削减排到三峡水库中的污染物。

  根据检查组检查的结果,三峡库区的污染源控制都正在做,但是都做得还不够,所以还需要加大力度,比如说比较起来,三峡库区也有一些地方比其他地区向前走了一步,比如三峡库区的中小城市,甚至于乡镇,都在做污水处理的事情,但是还没有做到位。

  上下游补偿机制正在探讨

  针对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毛如柏透露,中国目前正在积极探讨一种补偿机制。

  毛如柏介绍,一般污染的地区是在下游,上游又恰恰是经济不发达的地方,我们现在要求上游不要污染,污染了以后,再排下来,污染会进一步加重。这里面有没有一个补偿机制的问题?应该是有的。无论是政府,还是全国人大,都在研究如何建立一个比较好的补偿机制。从现在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来看,在这里面能不能把补偿机制的问题充分地体现出来?将来对不发达地区会是一个比较有力的支持。全国人大也在进一步地探讨能不能把补偿机制的问题纳入到法律建设的过程中。

[上一页] [1] [2]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