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秀莲:依法治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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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9:16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南京9月6日电(记者孟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6日说,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顾秀莲在出席为期两天的中国无锡法治建设论坛时说,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推进法治建设,有利于营造民主团结的政治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协调平衡的
她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刻领会和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法治建设。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建立健全与宪法相配套、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强化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她说,建设法治城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方略从抽象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从国家到地方的生动体现,通过城市的具体实践,不断丰富、完善依法治国理论,使依法治国方略得以深入实施。对经济社会发达的城市而言,在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要率先加强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导向,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勇于实践,积极创出一条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新路,为建设法治城市提供更多更好的经验。 中国无锡法治建设论坛以“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为主题,并分10个分论坛进行专题研讨,共有3500余人参加了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