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竞生:20世纪中国性教育第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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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19:13 南方人物周刊 | |||||||||
-实习记者 胡远志
张竞生,原名公室,1888年生于广东饶平。受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思想影响,改名为竞生。 张竞生不仅是中国倡导计划生育第一人,也是中国性学研究第一人,在中国发起爱情大讨论的第一人,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先驱。 1907年张竞生考入黄埔陆军小学,后进入上海震旦学校就读,接着又考进法文高等学校及京师大学堂。1909年,他往新加坡谒见孙中山,颇受赏识。1912年经孙中山推荐,张竞生作为国民政府首批公费留学生赴法留学,先后获得巴黎大学哲学学士学位和里昂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在法7年,张竞生掌握了大量社会学、性学、优生优育方面的知识。1920年学成归国后,受聘为广东省立金山中学校长。在任期间,他坚持用西方的教育思想治校,招收女生,提倡游泳,同时上书广东省长陈炯明,提倡避孕节育,被当时舆论斥为“神经病”。后来,由于一个学生在游泳时不幸溺死,这位不合时宜的校长不得不惨淡离开。 时值蔡元培在北京大学推行“兼容并包”的治校方针,张竞生被聘为哲学教授。他在课堂上讲授西方哲学史的同时,也向同学们传授性心理学和美学知识,同时组织“审美学社”和“性育社”,提倡美育和性教育,这是中国近代最早进行性教育的民间组织。 1923年,张竞生在《晨报副刊》上发表《爱情定则与陈淑君女士事的研究》一文,引起非议。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著名的“爱情四原则”,即爱情是有条件的、可比较的、可以变迁的、夫妻为朋友的。亮出这些“大逆不道”的观点,无异于冲着当时中国的婚姻伦理扔出了挑战的手套。 此后,张竞生非但没有停步,反而展开了更大胆的性教育。1926年,他以“性育社”的名义出版了《性史》一书(性育丛书第一集),公开谈论性话题。这本书初版1000册,很受欢迎,出版4个月后即在天津遭到禁止,起因是南开学校校长张伯苓致函警察厅,怒斥该书,说“诲淫之书,以此为最,青年阅之,为害之烈,不啻洪水猛兽”。警察厅下令将《性史》等书全部没收,并且“严密查察,如有售卖,送案究惩,勿稍姑息,以维风化”。 一些不法书商从中看到了机会,不仅盗印《性史》第一卷,还假张竞生之名,出版大量“黄色书籍”,使张竞生声名狼藉。再加上张作霖攻入北京,蔡元培的校长之职由刘哲取代,张竞生只好于1926年离开北大转赴上海。 到上海以后,张竞生和友人筹资2000元,在上海福州路500号开办“美的书店”,自任总编辑。当时“美的书店”主要编印三类书籍:性育小丛书、普通文艺类书籍和浪漫派文艺丛书。其中以性教育小丛书最具特色,内容根据蔼理斯著作中各种性问题编译而成,封面更是大胆刊登艺术裸体女像,价格低廉,十分抢手。 与此同时,张竞生还在1927年创办了《新文化》月刊,封面赫然标明“中国最有新思想的月刊”,所设栏目颇为新颖,尤其是“性育”专栏。 这期间,张竞生运作出版的《第三种水》受到严重抨击。张竞生认为,所谓第三种水,指性交过程中女性达到高潮时,从阴道中射出的一种液体。他主张性爱不仅要让男子感到快乐,更要让女子也达到快感高潮。张竞生因此被斥为“堕落文人”,他的书店也在开业两年后停业。为了谋生,他于1929年去杭州讲学,结果遭浙江警方以所谓“性宣传罪”驱逐,幸得陈铭枢资助再赴巴黎“避难”。1933年回国,受聘为广州“实业督办”。1970年在“牛棚”夜读时突发脑溢血去世,终年8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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