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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发票案说词三套版本前后说法不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09:57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9月11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总统府”对发票一事的说法,前后有三套版本,六月底“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隔海接受媒体访问,表示她在君悦饭店消费的发票被堂姐李碧君拿去给官邸报销,“府方”第一时间不愿证实。随后,即出现“南线项目”的说法,表示不相干的发票,都是从事“秘密外交”的中间人拿来报销的,与“总统府”无关。

  但耐人寻味的是,所谓“秘密外交”中间人拿发票请款的说法,都是“府方”以不
具名方式对外发布的讯息。在“府方”七月十九日正式对外说明“国务机要费”的新闻稿中,也只是强调“相关支出费用皆依规定,据领结报,并无所谓贪渎不法情事。”

  七月三十一日,陈水扁会见党内“立委”后,也透过立委对外转述表示,发票不是“府方”向李慧芬要的,而是要核销的人向李慧芬要的,与“总统府没关系。民进党大党鞭柯建铭见了陈水扁后,更对外转述表示,“总统府也不知道请款人的发票哪里来的。”

  但相隔一周,陈水扁八月七日接受陈瑞仁检察官密讯时,就坦承因外交工作所需,曾透过夫人吴淑珍帮忙收集发票报销。然而,就在陈水扁向陈瑞仁检察官据实坦承收集发票情节后,府方还继续巩固“没有对外收集发票”的说法。民进党“立院”党团书记长叶宜津八月十五日还对外表示,“总统府没有搜集发票”、“吴淑珍没向李碧君拿过发票”。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替官邸收集发票的李碧君,八月下旬接受讯问时,可能不知陈水扁已向检察官坦承交代过了,还为了配合“府方”“非直接收集发票”的说法,向检察官表示,她的发票都是交给第三者,而第三者已经“死了”。

  由“总统府”这一连串的“危机处理”作为看来,尽管“府方”建立了一套对外解释发票来源的说法;只是,“府方”可能万万没有料想到,陈水扁接受侦讯的内容后来会走漏消息,才会在八月七日之后,继续大剌剌地对外表示,“发票都是请款人拿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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