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文物局证实楚留香剧组破坏唐代烽燧(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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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04:25 新京报 | |||||||||||
剧组拒不认账,吐鲁番文物局找来证人并对剧组处罚1万 本报综合报道 广东强视影业公司投资的《大旗英雄传》剧组,5月份在浙江仙都风景区拍摄时,破坏了珍贵的仙都摩崖石刻,现在,由这个公司投资的《楚留香传奇》剧组又将我国目前保存最完整、最大的新疆唐代烽燧———大墩烽燧遗址损坏。
被毁文物将修复 吐鲁番文物局李肖局长昨日称,经过调查核实后,已对《楚留香传奇》剧组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并请来了敦煌研究院的文物保护专家对烽燧进行修复。 “庆幸的是,经过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专家鉴定,可以修复到原貌,不过修复费用将达到4.5万元,罚款根本不够,其余部分将由政府出资。”李肖局长说。 被破坏的大墩烽燧遗址位于新疆鄯善县西约40公里处,又名“吐尔尕列孜土尔烽燧”,遗址呈平面方形,边长17.8米,土坯垒砌,高11.1米,由外体和中心建筑两部分组成,中心内部有4层拱顶居室,烽燧外壁的北墙保存完好,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好、最大的唐代烽燧。 今年6月,《楚留香传奇》剧组未经文物部门批准,擅自在遗址保护范围内搭建场景,并在文物本体上进行喷绘。 文物专家鉴定认为,剧组对烽燧造成了严重破坏,其中,保存最好的北墙体表被黑色污染物覆盖,面积为60平方米,主要集中在墙体的中下部;烽燧墙体遭到不同程度的人为活动的践踏,造成多处墙体表面和内部受到损害,面积为10平方米。 剧组拒不认账 李肖说,对于对烽燧造成的损坏,剧组拒不认账,否认在烽燧拍摄的事实。 “我们找到了为剧组拉运材料的出租车司机,同时还找到了提供土块的两位农民,并进行了取证,几方都证实,烽燧的破坏确实为《楚留香传奇》剧组所为。” 根据调查掌握的证据,吐鲁番文物局认定,《楚留香传奇》剧组违反文物保护法,在未到吐鲁番地区文物局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到文物遗址拍摄并造成文物损坏,对其做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从其给当地政府的3万元押金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