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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我国各级政府诚信度并不令人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8:26 人民网

  人民网天津9月13日电 记者陈杰报道:我国各级政府的诚信度并不令人满意,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赵长茂今天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的诚信兴商高层论坛上指出,政府失信,不仅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更会对整个社会信用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大量失信问题,尽管是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因素造成的,但毋庸讳言,与政府表率作用发挥不好不无关系。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诚信兴商,必须首先从政府做起。

  赵长茂举例某省政协的一份调查显示,由于有些政府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对企业的承诺,企业对政府部门的信用评价不高。被调查的企业中,认为政府承诺“全部履行”的只占4%,“很少履行”的占10%,“基本履行”的占50%,“部分履行”的占36%,政府的诚信表现由此可见一斑。

  赵长茂认为,政府是经济政策的制定者,市场活动的管理者,同时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推动者。这样一种特殊身份,决定了政府的诚信必然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在遵守诚信准则方面,政府必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政府诚实守信是诚信兴商的关键所在。因此按照“诚实守信”的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由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赵长茂说,政府可以从多方面入手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政府面向社会的诚信教育无疑是整个社会形成诚实守信氛围的基础环节。政府对于诚信者的利益应当予以制度性或政策性保护,保证其诚实守信的收益大于成本;对失信者予以惩罚,使其失信的成本大于收益。政府不仅要从成本收益原理出发科学制定激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制度和政策,而且必须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对市场主体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造成一种诚实守信光荣,守信者得到激励,见利忘义可耻,失信者无法生存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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