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纲要解读:我国将积极发展文化电子商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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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9:18 新华网 | |||||||||
新华网社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 周玮、吴晶) “研究制定文化行业电子商务规范,积极发展面向消费者的新型文化电子商务模式。” 13日发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我国将积极发展文化电子商务,构建网络文化产品和文化生产要素交易平台,并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开发应用中的主体作用。 纲要指出,发展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和流通方式,要培育全国和区域性的大型现
纲要指出,建设辐射全国的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要加快文化产品流通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支持立足区域、辐射全国的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鼓励跨越区域、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现代文化产品物流企业发展。列入规划的文化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纳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并享受与之相关的优惠政策。 纲要鼓励出版物发行、票务、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影发行放映等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直营连锁网络,或通过品牌、商号、配送、管理技术等联结方式发展特许经营网络,形成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文化产品连锁企业,使连锁业态成为文化产品流通业的主要发展方向。鼓励文化产品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跨国连锁经营。继续推进电影院线制改革,建设跨区域规模院线、特色院线和城乡数字电影院线。(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