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培育文化创意群体和内容提供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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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19: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吴晶、周玮) 13日发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中国将逐步完善有利于文化创意群体创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培育文化创意群体和内容提供商。 纲要指出:中国将重点培育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支持经济较为发
同时,纲要指出,要繁荣发展文学艺术,继续支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着力打造一批代表国家形象、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培育一批体现国家文化水准、具有相当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名人和名品。重点扶持中国艺术节、中国京剧节和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等知名品牌文化活动。实施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推出一批优秀少儿歌曲。 纲要强调,要加强对群众文化需求和文化市场消费的调查研究,开发深受群众喜爱、市场占有率高的文化产品,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地域的文化需求。(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