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厂长连杀7名陪舞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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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0:58 华夏时报 | |||||||||
抢手机、金首饰并残忍将被害人碎尸 据新华社电原沈阳市铁西霁虹电梯制造厂厂长刘学新下岗后,自去年3月起的10个月内,接连杀死7名陪舞女并残忍碎尸。 沈阳市中级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指控刘学新犯有抢劫罪。7名被害人家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去年3月22日,刘学新在沈阳市皇姑区北行大世界舞厅,见到舞厅的陪舞小姐“小金子”张某佩戴金首饰,于是产生抢劫之念。取得了张某的信任后,双方约定次日见面。第二天上午10点,刘学新将张某带到家中,趁张某在卫生间洗澡时,用铁锤猛击张某头部。刘学新用刀、钢锯将其尸体分解,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后抛尸。刘学新抢走张某手机、金首饰等物品。 此后,刘学新采用同样手段,在沈阳市北行大世界舞厅、和平区民族电影院舞厅等地,将认识的女子带回家中,在卫生间将其杀死肢解,然后将其首饰变卖。截至去年10月31日,刘学新共杀死7名陪舞女,并将尸体抛到立交桥下、高速路旁边的电井里及其他地方。 去年11月3日,刘学新在家中被警方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刘学新目无国法,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被害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院庭审时,刘学新对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将对这起系列抢劫杀人案择期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