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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103个乡镇340个村遭受野猪侵害(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5:09 华商网-华商报
陕西商洛103个乡镇340个村遭受野猪侵害(组图)

  74岁的胡连玉(左)和老伴李秀荣住在洛南县庙台乡陶村,为了防止野猪入侵,在地里搭起简易棚,夜夜守候,一听到动静就敲簸箕吓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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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103个乡镇340个村遭受野猪侵害(组图)

去年11月3日,闯进商洛市一居民院内的一头野猪被击毙。本报资料照片薛振宇摄


  在我省南部山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猪二熊三老虎”。由此可见野猪对山里人的危害有多大,甚至比老虎都凶。

  据了解,商洛市2005年因野猪破坏庄稼造成的受灾地涉及103个乡镇340个村,受灾面积30多万亩,损失粮食1万多吨。今年,洛南县受野猪危害的农作物面积达到20871.4亩,涉及全县25个乡镇212个村。野猪之害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目前最严重的是野猪”

  8月14日,洛南县庙坪乡陶岭村委会,向洛南县林业局动物保护站递交了一份野猪危害农业生产的报告,恳请有关部门尽快设法解决。报告中称:

  由于我村地处山区,周围群山环抱,树木茂盛,给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条件,但有的野生动物直接危害着农民的切身利益,目前最为严重的是野猪,因为野猪食量大,繁殖快,一年比一年多,它们不但吃洋芋、红薯,还吃小麦、玉米、豆荚等。去年我们已向上级反映此事,但只是派人来看了一下,再无人管了。今年比去年损失的还多,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小麦刚出穗,就在地里搭庵子(棚子),晚上睡在地头,可人们白天农活忙累了,一睡就睡着了。醒来一看,庄稼还是被野猪吃了。目前玉米生长良好,大部分玉米都长出了穗子,但野猪早已开始吃了,吃的面积越来越大,人们想尽了办法,有的在地头生火放烟、搭庵子、挂灯笼,扎草人、敲锣、放鞭炮,但都解决不了问题。因为你在这块地里,野猪却跑到了另一块地。有的就在老地方吃,根本就不怕人,无论如何都赶不走,所以再次向政府反映实情,望你们给农民想想办法,给予解决为盼。

  据陶岭村不完全统计,该村有19户农民的庄稼被野猪吃掉,受灾农作物面积达到75.5亩。

  “一猪二熊三老虎”

  洛南县林业局林业站站长雷向阳告诉记者,其实在接到这份报告之前,已经有农民来到县政府反映野猪危害农作物的情况。为此,8月8日,洛南县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还召集武装部、公安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开了专题会议。商讨解决方案,但武装部和公安局均表示限于有关法规,枪支问题无法解决,会议并没有研究出很好的办法。

  随后,洛南县林业局安排由动物保护站牵头、各乡镇林业站抽调专人对今年6月份以来,野猪危害农作物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从调查结果看,洛南县野猪危害情况非常严重,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的发展,群众反映极为强烈,全县受野猪危害的农作物面积达到20871.4亩,涉及25个乡镇212个村889个组。

  不止洛南县,在地处深山的整个商洛市6县一区,近年来野猪成害已经成为一个公认的社会问题。丹凤县林业局2004年做过调查,该县境内约有野猪950头,全县21个乡镇都存在野猪危害情况。而整个商洛市2005年野猪破坏庄稼造成了受灾地涉及103个乡镇340个村,受灾面积达30多万亩,损失粮食达1万多吨,很多村庄的村民被野猪祸害得苦不堪言。

  山里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猪二熊三老虎”。由此可见野猪对山里人的危害有多大,甚至比老虎都凶。野猪不定居,到处游荡。除个别雄性单独活动外,一般由5~7只或十余只结成小群,晨昏和夜晚活动频繁,盗食农作物。野猪过处,粮食减产严重,因为野猪不仅仅是吃农作物,更可恶的是糟蹋农作物。

  洛南县动物保护站副站长许长生认为,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林业几大重点工程的实施,森林覆盖率逐年上升,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加之人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增加很快,尤其是食草动物的种群数量增长迅速,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大型食肉动物的种群数量下降,野猪的主要天敌豺在洛南县已经绝迹,豹、狼只有零星分布,自然生态系统食物链断档,野猪的繁殖失去自然控制;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加强了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形成了每年有狩猎计划、事实上却无枪狩猎的状况,人为控制野猪种群数量增长也受到了限制。野猪因此泛滥成灾。

  野猪的繁殖速度有多快?专家介绍,野猪冬季发情,妊娠期4个月,第二年春季产仔,每胎5~8头。性成熟早,当年的野猪即可发情,寿命约10年。

  没枪 护田狩猎徒有其名

  据了解,为了消灭害兽,保护山区,偏远林区农、林业生产安全,2001年9月26日,陕西省林业厅、公安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公安部有关驱兽护田的规定,经省政府审定批准,公布了《陕西省禁猎、狩猎区乡(镇)名单》中害兽危害严重的护田狩猎区。

  所谓护田狩猎区是指害兽经常出没、危害农林业生产和威胁人民生命安全、不使用猎枪不能有效制止的山区、偏远林区的乡镇、国有林场、苗圃等。

  在公布的全省护田狩猎区域名单中,洛南县共有10个乡镇,其中就包括庙坪乡。这份文件对设立护田狩猎区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市林业、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依据有关规定,指导乡镇、村组建狩猎队,以便有组织地开展护田狩猎活动。

  同时,这份文件对护田狩猎所需要的枪支也作了规定:关于护田狩猎枪支管理总体比例可按10户一支来掌握,对大山区、偏远林区保留的枪支可按每村3~5支的标准保留。各地应对原收缴封存的猎枪进行清理,凡在护田狩猎区内的,按规定予以保留,纳入组建的狩猎队中进行管理;不在护田狩猎区内的继续予以封存。对需新增购置猎枪的要以狩猎队名义进行申请,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公安厅审批,在省林业厅办理狩猎许可证后,到指定的销售点购置。狩猎队的枪支管理,要坚持在公安机关的管理下,集中保管,统一使用,护田时借出,护完后归还的原则,确保枪支安全。

  洛南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认为:这份文件,对护田狩猎应该是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的,按照文件精神,护田狩猎区内的农户可按照一定比例持有猎枪,这样就可以比较有效地护田。但事实上,还是由于枪支问题没法解决,护田狩猎区在洛南来说,变得徒有其名。

  2000头狩猎指标只完成20头

  据丹凤县林业局副局长宋丹军介绍,这些年,为了解决野猪危害农作物问题,县上也想了不少办法。林业局每年都会对野猪损害农作物的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形成报告后向县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汇报。林业部门每年也会下达秋季至次年春季的野生动物狩猎计划。以去年为例,商洛市的野猪狩猎指标是2000头,其中丹凤占240头。

  2006年1月,丹凤成立了狩猎保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在全县设立了两个狩猎区域,以312国道为界,国道以北为北片狩猎区,由县林业局负责狩猎,国道以南为南片狩猎区,由县公安局负责狩猎。

  春节前夕,宋丹军取出了丹凤县森林公安分局存放在县公安局的两支猎枪,在北片狩猎区组成狩猎队,开展狩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共猎得6头野猪。

  猎杀的野猪数量为什么这么少呢?宋丹军说,主要还是由于枪支问题。他们所用的两支猎枪实在不适应形势,不能自动退壳,不能连发。如果一枪打不着野猪,就只能眼看着它逃之夭夭。

  难道护田狩猎只能用猎枪吗?是!宋丹军对这个问题回答得异常肯定。主管部门对狩猎手段也作了非常详尽甚至苛刻的规定,要求各护田狩猎区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狩猎计划,加强对辖区内狩猎活动的管理,严禁无计划和超计划狩猎野生动物,严禁使用军用武器、使用运动枪支、毒药、炸药、猎套、地坑、歼灭性围猎、电击等其他危害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同时,还要由县林业局核发狩猎证。而这些都是必要的程序,如果缺少了这些程序,一不小心,护田狩猎有可能演变为对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

  那么,去年丹凤县的南片狩猎区行动了吗?对这个问题,林业局领导表示他们说不清楚。就算没有采取行动,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并没有猎枪。

  并不是只有丹凤县的狩猎指标完成得不好,事实上,比较而言,丹凤县林业部门算是尽了力了———好歹也猎杀了6头野猪。有的县、区根本就没有动作,原因也是客观实在———枪支没法解决。整个商洛市空有2000头野猪狩猎指标,全年捕杀野猪不过20头而已。

  有人说:狩猎指标,就是一个画出来的饼,看得着吃不着。至少从往年的完成情况来看,这话很有道理。尽管如此,狩猎护田,还是目前最能见效的方法,山区群众狩猎护田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有补偿办法不敢宣传

  对野猪成灾的县区的林业部门来说,猎杀野猪固然是摆在面前的一件大事,但更令他们感到头疼的却是野猪给农民造成的损失如何补偿。

  据了解,1992年,我省将野猪列为一般保护动物,2000年,野猪被列为国家一般保护动物。直到目前,野猪还只是从经济价值的角度考虑被列入一般保护动物的名单,并不是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林业部门坦承,野生动物给农民造成损失,农民理应来向林业部门和政府寻求补偿。问题在于,对于一般保护动物造成的损害补偿,目前还没有很明确的依据。

  有专家告诉记者,2004年11月4日,省政府曾公布过一个《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其中规定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个户总产量损失60%以上的,按受损产量折成实价的50%给予补偿。

  虽然,这个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只是针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作的规定,但林业系统中有一种比较强烈的呼声认为,作为一般保护动物的野猪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也可以参照这个办法进行补偿。

  但是,如果真的以此为据补偿农民的损失,由于损失太大,需要补偿的也太多,政府承担也有较大困难。所以,有的地方林业部门根本就不敢向群众宣传这个2004年公布的《补偿办法》,以免给本部门和当地政府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仅靠县一级政府很难解决

  针对野猪泛滥成灾愈演愈烈的现状,饱受其苦的山区林业部门近年来提出过一些应对措施和建议,其中包括:

  野猪是杂食性草食动物,易于驯化繁殖,合理开发利用,应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开展活体野猪等兽类的驯养繁殖,提高经济效益。

  加大建立自然保护区力度,用保护专款补偿野生动物伤害人畜及危害农作物的损失,从根本上有效保护并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

  建议由县人民武装部和公安局联手,使用麻醉枪支,组成专业队进入狩猎区捕杀。

  充分利用国家小城镇建设政策,对偏远地方群众实行移民搬迁。

  这些措施有效吗?林业系统人员表示,应该说都是有道理的,但这些措施也并不新鲜,并没有使野猪成灾的现状得到大幅度的改善。所以,肯定还是有其局限性。而不少在林业系统一线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士认为,野猪成害的问题并不是县一级的政府能够解决的———这需要从法律、法规上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野生动物保护、生态平衡、枪支管理、农业安全生产等多角度考量,寻求有效突破口。

  关于野猪之害的讨论日渐热烈,争论也将继续。但对于已经受到和正在受到野猪损害的山区农民来说,这是一个必须立即提上日程予以解决的问题,就像一位受灾户所说的:“毕竟,有着切肤之痛的是我们,受到威胁的也是我们。” 本报记者薛振宇/文强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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