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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8:34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快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意见》强调,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
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省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文化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切实把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增强文化事业单位的活力和文化企业的竞争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领域的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积极应用先进科技手段,推进内容创新,加速提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努力实现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

  《意见》要求,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科学界定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的改革要求。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调整资源配置,逐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拓宽渠道,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业。各级财政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要注意向农村倾斜,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加强文物保护,扶持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要改进财政扶持方式,逐步实行项目资助和政府订单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确保党和人民的喉舌的性质。要优化组织结构,整合内部资源,转变管理和运作方式。要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不得相互混岗。

  《意见》要求,深化文化企业改革,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转制企业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界定产权归属,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等工作,确认出资人身份,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具备条件的可实行资产授权经营。要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转制企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实行企业财政、税收、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制度,在5年内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切实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妥善安排富余人员。要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剥离企业的监管,主管单位和出资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剥离企业的经营方向、资产配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配备的管理和监督。要着力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实行政府推动和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成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主体,扩大我省文化产品和广播影视节目在国内和国际的影响力。

  《意见》指出,加快文化领域结构调整,要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盘活存量,优化增量,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结构失衡、效益不高、闲置浪费问题。科学规划和配置公益性文化事业资源、报刊及广播电视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对艺术院团、影视制作、电子音像制品生产等进行合理规划和调整。要大力推进集团化建设,运用市场机制,以资本为纽带,实际联合、重组,重点培育发展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出版集团、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等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整合省属文化演艺资源,组建演艺集团。整合广播电视资源,适时组建安徽影视产业集团。支持和鼓励报业、出版、发行、影视和演艺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经营和兼并重组。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产业集团之间相互参股,培育和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要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升级,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意见》要求,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除新闻媒体外,其他文化产业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要培育和发展民营文化企业,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改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推动民营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联合和合作,共同做强做大。要加强和改进对民营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将民营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统一纳入各地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公平待遇。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产业招商活动,吸纳各类社会资本特别是战略投资者进入文化领域。

  《意见》指出,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要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重点培育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加强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大力培育和开拓农村文化市场。要完善现代流通体制,深化国有发行企业改革,加快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积极扶持农村连锁网点。要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推行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意见》要求,健全宏观管理体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要实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合并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整合有关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统一执法。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政企业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要健全文化法律法规体系,把文化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意见》最后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文化体制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具体指导,抓住时机,加快改革步伐。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设立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投入。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细致稳妥、有序推进,各地可采取试点先进,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努力实现建设文化强省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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