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企业状告日本商人抢注专利案获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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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09:12 石家庄日报 | |||||||||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福建企业状告抢注专利案获胜日本商人抢注专利无效 昨晚23:30新华社财经专线13日,福建省龙海市嘉荣食品有限公司又有一批去内脏河豚鱼出口日本。嘉荣公司董事长高亚方高兴地说,企业打赢专利官司,河豚鱼畅销日本无障碍。据悉,7月26日,备受关注的日本商人抢注河豚鱼加工技术专利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判决该专利无效。
嘉荣公司自1997年开始出口冷冻河豚鱼到日本,2000年11月开始加工去内脏河豚鱼出口日本。2000年底,日本荣水贸易株式会社商人谐寿三到嘉荣参观订货,2001年1月,谐寿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去内脏河豚鱼加工发明专利”,并于2005年1月12日获得授权公告。如果专利正式生效,企业向日本出口河豚鱼,必须经专利权人同意,并支付专利使用费,企业成本增加,同时还会泄露商业秘密。 嘉荣公司早在日本商人申请专利之前已掌握河豚鱼加工技术,为了打破行业垄断,维护行业利益,嘉荣搜集到维护企业利益的确凿证据,并正式委托厦门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