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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数民族家做客五大“注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8:00 新华网

  新华网乌鲁木齐 十一黄金周即将临近,很多游客选择新疆作为目的地,在欣赏塞外美景的同时感受民族风情。由于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的差异,在少数民族家中做客有很多特殊的要求,如果事先不了解,会造成误解,使旅行徒增不快。

  一,不要携带“禁忌物品”走进少数民族家中。新疆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塔吉克等少数民族均信仰伊斯兰教,不吃猪肉、猪油和一切以此为原料的食品,所以走
进这些民族家中,不要带火腿肠、腊肠等用猪肉制作的食品;进哈萨克族牧民家中或毡房不能带马鞭;进满族家中不要戴狗皮帽子或穿狗皮大衣。

  二,饭前要用少数民族家中的洗手壶浇三次水洗手,完后不能将手上的水四处甩,应用毛巾擦干或双手下垂自然"风干"。

  三,入席时要让年长者坐在正中或首席,不能乱坐,特别是不可以坐在主人的床上。

  四,在吃肉或吃馕(新疆普遍的少数民族食品)时,不能整个拿在手里咬,而要掰成小块吃。

  五,少数民族主人热情好客,往往会向客人敬献糖果、羊肉,如果不喜欢或吃不惯,不要立即拒绝,可以尝尝,表示谢意后向主人说明;新疆蒙古族、哈萨克族都有敬酒的习俗,如果不胜酒力要先把酒杯接下来,呷一口后可让别人或主人代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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