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治安范畴 传销严打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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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4:5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昨天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将打击传销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介绍,截至今年8月,全国工商共查处传销案件2441件,取缔传销窝点19009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99起。但传销在一些地区屡禁不止,且呈现出由东部向中西部发展蔓延的趋势。
在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中,工商、公安、检察、法院、商务、教育、电信、银行业监督管理等部门将尽快形成相互配合的打击传销联动机制,并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D0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