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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开发商一房多卖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6:11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9月21日电(彭春昱、徐金火)因在商品房开发中一房多卖诈骗钱财,江西九江市共青城开发区开发商黄建文近日被共青城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黄建文是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从事商品房开发。自2003年11月开始,黄建文采取边建房边预售的方式,以个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48套商品房分别卖给了
72户购房户,其中24户纯属诈骗,诈骗金额达106万余元。黄建文在骗取购房款后,并没有积极用于商品房开发,多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时止,其承建的商品房仍未交付使用,也无力续建和退赃。

  共青城法院审理认为,黄建文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将已出售的商品房通过重复签订买卖合同的手段,重新卖给他人,骗取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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